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重要指示精神
来源:住房公积金组
作者:住房公积金组
发布时间:2024-09-02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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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6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召开2024年第8次集体学习暨第11次主任办公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重要指示以及中央、自治区、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主任韦向东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开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新局面》和《关于〈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说明》。会议强调,全体干部职工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昂扬的斗志,奋力书写改革新答卷,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事业阔步向前作出更大贡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7月30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党外人士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就中央和国家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具有很强的政治性、针对性和指导性,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会议要求,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在推动鄂尔多斯市和全市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中体现担当、贡献力量、彰显作为。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精神。会议强调,要聚焦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深刻认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的重要意义,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我市和我中心的工作部署上来,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鄂尔多斯市第五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精神。会议强调,广大干部职工要深刻领会全会精神实质,立足本职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为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鄂尔多斯新篇章贡献智慧和力量。
  会议同时传达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信访工作条例》等内容。
  会议最后强调,一要把学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中心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中心机关要在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上当好排头兵,深化理论学习,结合工作实际,把第四季度各项工作抓好。二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信访工作条例》,保守国家秘密,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加强采购过程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相关程序,认真做好采购招标等工作;案件处理要做到“三集中一”。三要全面抓好第四季度工作,确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要聚焦聚力办好“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纵深推进“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群众教育实践活动;要抓好党建任务落实,坚持用改革精神、严的标准管党治党,深化党的学习教育,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努力为基层减负。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党务干部、各科室科级干部及各旗区服务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