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妥善解决鄂尔多斯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遗留项目问题,坚决防范化解建设工程领域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建筑消防安全水平,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等17部门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全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遗留项目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内建质电〔2021〕19号)、《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遗留项目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鄂住建电〔2021〕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公开征集建设工程消防安全评估技术服务机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2年6月1日至6月10日。
二、征集报送范围
经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意愿从事消防遗留项目消防安全评估的设计院、消防全过程咨询或消防安全评估等技术服务机构。并应满足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
(1)设计院:具备工程设计综合或专业甲级以上资质,近3年内未因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受到行政处罚。
(2)消防全过程咨询机构:具有3年以上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工作经历,主持过不少于3项大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工作,近3年内未因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受到行政处罚。
(3)消防安全评估机构: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认可,具有5年以上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工作经历,主持过不少于5项大型工程项目消防安全评估工作,近3年内未因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受到行政处罚。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信誉,无不良信用记录;
3.具备建设工程消防安全评估工作所需的技术力量;
4.设施设备齐全,有固定的办公场地。
三、工作内容
对鄂尔多斯市范围内建设工程消防遗留项目的消防安全性进行技术评估论证,提出运用消防新技术、新设备和加强管理等相关措施,并出具《项目消防可行性报告》及加强日常消防安全防范意见,指导责任主体采取人防技防措施加强日常消防安全防范等。
四、征集内容及报送方式
(一)所需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明文件;
2.企业简介资料;
3.相关业绩资料;
4.相关收费说明;
5.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证明(或承诺);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二)报送方式
请符合要求并有意愿的技术服务机构将所需资料的电子版汇总后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我局,纸质资料的收取另行通知。
电子邮箱:5076487@qq.com;
咨询电话:0477-8580096。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