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审核,现将权利人:鄂尔多斯市丰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义务人:鄂尔多斯市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燕语海棠6号楼,内蒙古大地河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碧水兰庭住宅小区8号楼、12号楼、16号楼,权利人:鄂尔多斯市万得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义务人:鄂尔多斯市天安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青椿山总部基地1号、2号、4号、5号办公楼、6号楼,鄂尔多斯市银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丛林名景商住小区2号楼、8号楼等4个项目的预销售许可办理信息公示如下。房地产开发企业预销售商品房所用广告、标语应向购房者明示该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信息。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