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审核,现将鄂尔多斯市泰达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上邦东升A-3号楼、A-5号楼、A-6号楼、B-7号楼至B-13号楼、B-15号楼,鄂尔多斯市新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民和苑商住小区项目14号楼、16号楼,鄂尔多斯市紫荆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中国鄂尔多斯低碳谷孵化器一期创新园立业园14号楼、16号楼、17号楼,鄂尔多斯市海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海业景园8号住宅楼,鄂尔多斯市金钰物流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维邦金钰府17号住宅楼等5个项目的预销售许可办理信息公示如下。房地产开发企业预销售商品房所用广告、标语应向购房者明示该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信息。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