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住建部等十部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十四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动物业管理服务行业扩容提质的通知》相关的工作精神和要求,进一步落实好物业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企业规范化建设,补齐居住社区服务短板,推动物业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着力提升服务意识、标准意识、履约意识、创新意识,真正以优质服务来增强群众生活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美好的居住生活需要。我市先后出台《鄂尔多斯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通知》、《中共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鄂尔多斯市住建局关于深化“红色物业”提升服务质效若干措施》、《鄂尔多斯市智慧物业管理服务信用评价办法(试行)》、《鄂尔多斯市住宅物业服务全覆盖提品质三年行动方案》,明确和规定了物业服务企业及业主委员会信用信息的采集、记分、评价、使用、公布和信用等级管理活动,形成了全市物业行业的信用评价考核机制和红黑榜制度。
物业服务企业工作评价考核,根据《鄂尔多斯市智慧物业服务监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考核评价包括月度日常考评,季度居民满意度考评,年度综合考评,年度信用评价。
月度物业工作日常考评,由社区网格人员、业委会代表、物业服务人员三方联合成立考评工作组。考评内容共21项,主要包含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消防安全防范,绿化养护,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维护等部分组成,总分为100分,占年度排名分值50%。季度居民满意度由本小区20%的居民进行考评,考评内容共12项,主要包括物业企业服务态度,垃圾及时清运,楼内保洁,楼外保洁,车辆停放等部分组成,总分100分,占年度分值的20%。年度考核由物业企业自评、旗区主管部门考评,市住建局核评,考评的内容共33项,主要内容包括基本要求,共同部位,投诉处理,红色物业创建组成,总分为100分,占年度分值的30%。年度考核结果由旗区主管部门报送,结合物业服务信用得分、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常态化检查、日常监督管理等情况形成。全体居民、物业主管部门、物业企业通过平台可查询物业企业和各小区综合考评排名情况。物业企业信用等级按信用得分由高到低划分为优秀(甲)、良好(乙)、合格(丙)、不合格(丁)四个等级,位列甲级前5%的企业列入年度“红榜”,位列丁级后5%的物业企业列入年度“黑榜”。通过考评旨在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为,建立红黑榜制度,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公示、约谈、淘汰、奖励,形成优胜劣汰的物业服务企业竞争市场,全面推进物业诚信体系建设,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和行业形象,切实提高小区居民对物业服务的满意度。
全市智慧物业服务监管平台于2023年11月份启动后,截至目前,平台已全部覆盖到各旗区,平台研发共同报事系统、共同协商系统、共同选举系统、共同考评系统、诚信档案系统、招投标系统六大业务功能及业主消息推送通知、查看小区物业信息、业委会信息、物业缴费、共同积分、共同奖励等子系统功能。
全市实施物业管理住宅小区有1442个,目前录入平台参与考核1145个,437家物业服务企业,仍有297个小区未录入平台,未列入考核范围。现将1、2月份各旗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考核评价情况予以通报。在1月份考评中达旗、准旗、乌审旗、杭锦旗、鄂旗、鄂前旗100%完成了辖区内考评任务。东胜、康巴什、伊旗未能全部完成,完成率分别为57.77%、27.5%、64.34%。全市物业管理住宅小区信用等级甲、乙、丙、丁,分别占比为38.60%, 19.04%, 15.11%,23.41%,未考核小区占比23.41%。在2月份考评中除东胜之外,其他旗区都100%完成考核任务,完成率为97.37%。全市物业管理住宅小区信用等级甲、乙、丙、丁,分别占比为53.56%、 24.80%、16.89%、3.87%,未考核占比0.88%。物业服务质量考评过程中,发现小区主要存在问题落水管堵塞,外墙楼道墙面不干净,车位少,车辆停放不规范,私搭乱建,飞线充电,私拉乱改电线,楼梯间、管道井等区域乱堆乱放,小区卫生环境清扫不及时,公共门厅、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堵塞等问题。未考核小区主要存在考核人员系统操作不熟练,系统录入信息不及时,未给考核人员授权、考评完后物业代表未签字确认等问题。
各旗区人民政府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考评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找准差距,查漏补缺。下一步要按照各环节认真推进,月考核、季度考核、年终考核均要积极配合智慧平台技术支撑单位,保质保量完成,为全市物业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提供最有利的支撑,尤其对于每月的考评中分值为100分的小区,要求各旗区物业主管部门应去现场核查。对于物业企业基础信息还未录入的项目,各旗区物业主管部门要督促尽快落实。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