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审核,现将内蒙古泰宏能源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铭悦府1号楼、3号楼、7号楼,鄂尔多斯市新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民和苑商住小区项目24号,鄂尔多斯市大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维邦紫雍府S3号,鄂尔多斯市翌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金院里商住小区1号楼至5号楼,鄂尔多斯市金钰物流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维邦金钰府4号住宅楼、7号住宅楼、S2商业楼,鄂尔多斯市三江尊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三江尊园小区·雅居阁项目A24、A25、A31、A40、A42、A46、A57、A58号楼,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炜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盛世荣城1号商住楼 、2号商住楼、8号住宅楼 、10号住宅楼、北侧大门及警卫室、换热站,鄂尔多斯市博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博宇大厦1号办公楼A座、1号办公楼B座 、1号办公楼C座、2号酒店、3号办公楼、地下车库、出地面楼梯间、地下换热站、出地面坡道,鄂尔多斯市博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康达加工区3号、4号楼等9个项目的预销售许可办理信息公示如下。房地产开发企业预销售商品房所用广告、标语应向购房者明示该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信息。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