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泰壕煤矿事故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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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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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福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涉嫌在马泰壕煤矿矿井水深度处理及综合利用项目预处理钢结构工程进行施工的过程中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一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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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江苏福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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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 |
91321204MA20AQX49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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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付长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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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
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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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
江苏福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涉嫌在马泰壕煤矿矿井水深度处理及综合利用项目预处理钢结构工程进行施工的过程中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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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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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对江苏福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以罚款540000元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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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
2025年6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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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文号: |
鄂住建罚决〔2025〕0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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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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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蒙公网安备 150603020001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