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住建局、公用事业中心,康巴什区城市管理局,各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
鄂尔多斯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于2026年8月25日9时启动全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鄂府办发〔2024〕120号)要求,决定发布城市内涝四级预警信息。为做好暴雨防范工作,各旗区住建系统、各项目参建单位、各物业服务企业等相关单位要立即落实以下措施:
一、强化值班监测与积水点位应急处置管理
(一)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并全天候监测鄂尔多斯市智慧城市内涝预警监测平台动态,一旦出现中度积水点位,第一时间派工作人员到场处置。
(二)对易涝点采取提前预防措施,设置安全围挡、警示标识,持续定点值守,引导车辆行人有序绕行,防范涉水事故。
(三)规范巡查记录、险情处置台账,积水险情第一时间上报,杜绝迟报、漏报。
二、全域排查疏通管网与前置布设抽排设施
(一)对地下管网进行全面排查,提前疏通管网、清理雨水篦子,必要时打开排水口保障排水畅通,并设置围栏保障安全。
(二)对低洼路段、老旧管网薄弱点位提前布控应急抽水泵,保障降雨期间城市排水及居民正常生活用水不受影响。
三、强化在建工地巡查管控与防汛应急保障
(一)所有在建市政工程、房地产项目安排专人不间断巡查,重点检查施工围挡稳定性、临时排水设施运行情况。
(二)工地应备足应急防汛物资,对低洼、临渠工地加强保障性措施,完善停工避险预案,密切跟踪雨情,做好随时停工、人员撤离的准备。
四、强化小区隐患排查与居民防汛宣传引导
(一)立即开展小区风险排查,对地下车库出入口、地下室、配电房、电梯基坑、设备间等易涝重点区域采取提前防御措施。确保防汛应急物资的储备充足,抽排水机器运转良好。
(二)通过业主微信群、公告等推送防汛提示,引导居民主动绕行城市低洼路段、下穿隧道、易积水片区,停车避开地下低洼车库。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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