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征集住建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来源:法规科
作者:宝峰 刘洋
发布时间:2026-08-31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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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市委2026年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要求,聚焦住建领域突出问题,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违法犯罪线索,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物业服务领域

1.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行进驻小区,暗中干预、变相插手小区物业承接,故意迫使合规的物业企业退出等操控行为;

2.干预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把持小区自治权、煽动业主间矛盾、致使小区治理陷入瘫痪等行为;

3.物业企业与业主委员会相互勾结,非法占有、藏匿、挪用小区公共收益,违规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行为;

4.在小区装修搬运、垃圾清运、停车管理、广告投放、零星维修等环节中,存在强买强卖、强制服务、捆绑收费、垄断经营等行为;

5.物业企业拒不退出项目、拒不移交资料、恶意制造矛盾、拒不服从行业监管等行为;

6.采取拒不退还装修保证金、断水断电、言语恐吓等“软暴力”方式催收物业费等涉黑涉恶线索

(二)工程建设领域

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垄断市场、控制价格、敲诈商户、收取保护费、强化参与经营、收费分成等涉黑涉恶线索。

(三)房地产领域

1. 在解决租赁纠纷过程中,采取暴力驱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损毁租客财物等手段;

2. 通过伪造房产证件、公证书等法律文件,并故意隐瞒房屋已被查封、抵押或一房多卖的事实,从而实施合同诈骗等涉黑涉恶线索。

(四)城乡垃圾处置领域

1.私自排放、违规运输、随意倾倒、私设填埋消纳场所等行为;

2.通过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垄断清运市场、强揽工程、强迫交易等行为;

3.内外勾结、通风报信、违规指引车辆前往私设填埋点倾倒牟利等失职渎职、利益输送行为;

4.跨盟市、跨旗县(市、区)非法转移、倾倒建筑垃圾等涉黑涉恶线索。

)其他线索

住建领域其他涉黑涉恶、有组织违法犯罪线索。

二、举报须知

1. 举报线索应当客观真实,尽量写明涉案个人、企业名称,违法发生时间、地点、具体事实,并附合同、转账记录、录音、视频、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材料。

2. 提倡实名举报,严格落实保密制度,依法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

3. 严禁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借举报恶意诽谤、打击报复的,一经查实,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举报方式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渠道

1.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77-8341970

2.电子邮箱:eedszjjfgk@163.com

3.信函邮寄: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正阳街3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05室   邮编:017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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