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现将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情况
(一)高位推动,牢牢把握法治建设正确方向。始终坚持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对法治相关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年初组织制定了《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全年党组会议学习法律法规2次,传达法治相关议题9次,专题会议部署安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1次。
(二)健全机制,扎实推动法治建设提质增效。着力构建
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立足我市城市发展实际,积极推动行业立法工作,将《鄂尔多斯市电动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条例》《鄂尔多斯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列为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项目,将《鄂尔多斯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列为市人大常委会预备审议项目,对《城市园林绿化条例》进行部分修改。严格规范性文件运行管理,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2025年,审核行政文件、规范性文件、请示类文件71件,清理规范性文件8件,严把程序关、内容关,确保规范性文件运行的各个环节合法合规。
(三)规范执法,严格履行法治建设职责使命。一是坚持
依法履职,重新梳理编制了《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我局执法事项共计914项、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共计82项。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在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及适用规则的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梳理住建领域常见的违法行为,对符合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探索制定了《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市场主体行政处罚“四张清单”》,努力实现执法力度与温度的统一。三是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分别制定了《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检查计划表》和《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官网及时公布触发式检查启动条件,公布行政检查事项和标准,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检查要求,切实做到为企业减负。四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及本地司法行政部门工作要求,开展全市住建领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重点检查事实是否清楚准确、法律适用是否正确适当、执法程序是否规范到位等内容,坚持以案促改,不断提升全市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四)创新监管,积极构建法治建设新模式。一是完善住
建领域信用工作制度,制定印发了《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2025年度诚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要求和目标任务,细化分解任务,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制定印发了《鄂尔多斯市供热质量综合评价办法(试行)》,开展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加强城镇供热管理,提高供热质量和水平。二是开展城市信用监测工作,及时在鄂尔多斯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上归集数据,截止到2025年12月底,归集水费信息134.08万条,燃气费信息42.91万条,住房公积金信息95.94万条,行政许可信息2503条、行政处罚信息5条、行政确认信息1.32万条、行政检查信息1523条、企业资质信息312条,同时强化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等重点人群档案信息的归集、处理和应用,共录入各类重点人员档案信息927条。三是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采购了执法信息化系统,开展对执法信息数据的采集工作,重点对市本级执法人员信息、行政处罚案件相关情况、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进行采集录入,实现执法案件的网上办理、实时监控和数据分析,提高执法工作效率和透明度。
(五)多元共治,不断夯实法治建设社会根基。坚持依法
依规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积极配合市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履行工作职能,及时提交行政复议答复意见书,按时履行出庭应诉义务。2025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复议结果均为维持我局所作出的行政行为;办理行政诉讼6件,其中5件裁判结果已出,均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高度重视信访矛盾化解和“12345”接诉即办工作,坚持管行业必须管信访、管业务必须管信访,稳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机制,压紧压实信访工作责任,不断创新方式方法,确保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2025年,尽管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望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具体表现如下:一是法治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不足,部分群众对住建领域法律法规的知晓率不高;二是行政执法的精细化水平有待提升,个别执法环节存在程序不规范的情况;三是专业法律人才不足,难以满足复杂执法需求。
二、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立足建设法治住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安排。
(一)强化普法宣传。认真履行普法责任,深入开展以住建领域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的普法活动,提高群众对住建领域法律法规的知晓率,持续服务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大局。
(二)完善执法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完善行政执法机制,对行政处罚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和其他涉法文件,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确保每一个执法行为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三)推进队伍建设。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全市住建领域执法队伍培训工作,通过引进、培养等多种方式,充实专业法律人才队伍,为打造高素质执法队伍注入新动能。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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