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公租房申请常见问题解答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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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2-01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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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申请公租房需要哪些资料?
  根据《鄂尔多斯市市本级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家庭、单身人士、多人合租形式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提交下列材料:
  1.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明。提供下列材料:身份证(军官证或出生证)、户口簿、居住证明等。(未婚人员、不带子女的离婚人员、丧偶人员需提供户口簿、离婚证、死亡证明等)
  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人员需提供结婚证。
  4.工作、收入情况证明:
  (1)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提供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出具个人收入证明或住房公积金缴费证明或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2)灵活就业人员由现居住所在地社区出具的就业或收入证明,或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3)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和税收缴纳证明。
  (4)本市退休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按月领取养老待遇证明或由银行金融机构出具银行流水的情况证明。
  (5)有稳定工作的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由能够证明其情况的机构提供有效证明。
  5.住房证明:住房困难家庭需出具房屋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书;在本市中心城区无住房的由房屋权属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已婚人员需提供家庭成员在本市中心城区的不动产登记信息)
  6.个人承诺证书:对家庭收入情况和财产情况等进行承诺。
  7.承诺证明:60周岁老人单独申请需签订赡养承诺书。
  2.公租房保障群体主要有哪些?
  根据《鄂尔多斯市市本级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符合配租条件的家庭,分层实施,梯度保障。首先,对符合当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退役军人、领取定期抚恤补助的“三属”(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和现役军人遗属、城镇残疾人家庭、消防救援人员、城市见义勇为人员家庭、省部级以上劳模家庭、进城农村贫困人口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分配,并对残疾人家庭在楼层等方面给予照顾;其次,保障环卫工人、公交司机、青年教师、青年医生、家政从业人员等一线公共服务行业以及重点发展产业符合条件的青年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最后对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等,在合理的轮候期内得到保障。
  3.到哪里递交公租房申请材料?
  申请资料从社区街道公示结束后,申请人将申请资料交到鄂尔多斯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服务中心1号窗口或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A区325号窗口。
  4.申请市本级公租房“一件事一次办”可否线上、线下均可办理?
  线上办理流程:申请人下载注册“蒙速办”APP(鄂尔多斯)实名认证登录后,进入小事智办专区,选择公租房申请一件事,进入办理界面,按照系统提示流程完成线上申请,办理完成后,进入公租房分配轮候库,等待摇号配租。具体见《公租房申请“一件事”网上办操作指南》。
  线下办理流程:申请人在公租房申请“一件事一次办”窗口提交申请后,通过公租房申请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材料流转、并联审批,办理完成后进入公租房分配轮候库,等待摇号配租。
  5.公租房租赁合同签订期限多长,续租如何办理?
  根据《鄂尔多斯市市本级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租赁合同签订期限为1年。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需要续租的,应在租赁合同期满3个月前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可对原承租住房享有优先权。
  6.如果承租人拖欠租金会产生什么不利后果?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要及时办理续租手续,缴纳租金。如果累计6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的,应当腾退所承租的公租房;拒不腾退的,将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进行强制腾退。
  7.公租房可以转租转借么?
  公租房禁止转租转借。否则应当退回所承租的公租房,拒不腾退的,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责令其按照市场价格补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的租金,计入公租房管理档案,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8.市本级公租房的物业服务企业主要服务内容有哪些?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市本级公租房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事项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修和管理、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环境卫生和绿化管理、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消防、交通等协助管理事项的服务、物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以及其他管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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