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鄂尔多斯市城镇供热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停止用热的热用户应当向供热单位交纳热费总额10%的基本热费。
停止用热如何收取供热费?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2-06 20:44
字号:
- 大
- 中
- 小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