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新建建筑的施工单位应当依法承担供热系统的保修责任。供热系统的保修期为五个采暖期。保修责任未履行或者拖延履行的,供热系统的保修期不受五个采暖期的限制。
新建建筑供热系统保修期多长时间?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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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2-06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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