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失效三级、四级和暂定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无需办理注销手续,如继续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直接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即可。(2)二级资质有效期在2022年4月13日之前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如继续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先办理资质注销手续,再重新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
已失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是否可以重新申请?需要办理注销手续后重新申请吗?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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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2-06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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