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的通知
来源: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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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28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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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署,为保障预售商品房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市住建局修订了《鄂尔多斯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根据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相关事项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3年2月28日至3月28日
  二、修改意见反馈
  请社会各界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将修改意见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并请注明提出修改意见人的联系方式。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
  联系人:姜浩 0477-8346225
  邮箱:670131209@qq.com
  附件:鄂尔多斯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