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机工程公司与紫杰投资公司执行异议之诉再审案

发布时间 : 2022-12-06 20:54:00来源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裁判要旨:建机工程公司以冲抵工程款的方式购买案涉房屋,其实质是通过协商折价抵偿实现建机工程公司就案涉项目房屋所享有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建机工程公司与大邑银都公司以案涉房屋折价抵偿欠付工程款,符合《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实现方式。紫杰投资公司对大邑银都公司享有的是普通借贷债权,而建机工程公司作为案涉工程项目的承包人对案涉房屋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建机工程公司工程款债权优先于紫杰投资公司的普通债权得到受偿,案涉房屋系工程款债权的物化载体,本案不适用执行异议和复议规定第二十八条,建机工程公司就案涉房屋享有的权利足以排除紫杰投资公司的强制执行。
  案号:(2020)最高法民再352号

主办: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办:鄂尔多斯市住建局综合保障中心 蒙ICP备19004420号-1 网站标识码:1506000031 蒙公网安备 15060302000150号

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正阳街1号 电话:0477-8580005 0477-8580092 E-Mail:esjw509@126.com

技术支持:内蒙古海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