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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13: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登记、竣工验收
      来源:     发布日期:2014-12-01

项目13

一、项目名称: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登记、竣工验收

二、法律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六条,第四十六条;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4、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2011年第9次常务会议纪要

三、办理条件:

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登记:

1、建筑主体工程验收合格;

2、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具备开工条件,施工企业进场开工前。

竣工验收:

1、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已具备竣工验收所要求的标准;

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所需资料:

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登记

1、室内设计效果图、完整的施工图(只提供图纸,不需要上传电子版)

2、设计、监理、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3、装饰、施工和监理单位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和机构组成;设计师、监理人员、建造师(项目经理)注册证、质检员、预算员、安全员等现场管理人员及各类技术工人、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4、甲乙双方签订的设计、监理、施工合同副本一份(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包括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及保证措施)并经审核由相关负责人签字

6、装饰工程施工、设计、监理中标通知书(规定招标工程)和其它需要提供的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7、室内环境检测委托书(到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中国石油大厦6602室内环境检测中心办理)(下载附件10) 联系电话:8595713

8、申请人填写《鄂尔多斯市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督书》(下载附件10

9、申请人填写《鄂尔多斯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审查书》(下载附件10

备注:1、图纸单独装订成册,一套;2-6为申请人需提交资料,用A4纸按顺序胶装装订成册,不得有活页,一份;7-9为申请人需填写的表格,一式四份,由申请人加盖单位公章,不需要装订入册。

办理竣工验收需提交资料:

1、   图纸会审记录

2、   技术交底记录

3、   安全交底、教育记录

4、   设计变更资料

5、   工程洽商记录

6、   原材料、构配件质量报验单(附合格证、检验报告)

7、   施工试验记录及见证检验报告(需复检的)

8、   施工记录及日志

9、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评定表

10、 新材料、新工艺施工及验收记录

11、 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缺陷处理及验收

12、 装饰装修工程各部分(子部分)分项、检验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3、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督书

14、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许可证

15、 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报告

16、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下载附件11

17、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装饰单位填报)(下载附件11

18、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查评定报告(设计单位填报)(下载附件11

19、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报告(施工单位填报)(下载附件11

20、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单位填报)(下载附件11

21、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保修书(施工单位填报)(下载附件11

22、 竣工图(给排水、电气安装、装饰装修等)

23、 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备注:竣工验收资料1-21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设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范》,按类型分别装订成册,一式四份;竣工图单独装订成册,一式四份;以上验收资料装饰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审机构各留存一份。

五、办理流程

1 、申请单位通过“鄂尔多斯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业务申报系统” 申请,并在系统上提交相关资料(申报系统申请流程请参照“六、网上申请流程”)。

2、窗口人员对网上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申请单位。不符合或不齐全的,退回材料,并在网上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
    3
、 材料齐全,网上审核通过的申请单位到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楼建委窗口提交所需资料;
    4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窗口工作人员出具审核意见;

5、申请单位携带申请表到鄂尔多斯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装修装饰监审站复审,并签字盖章。

六、网上申请流程

第一步:企业登陆网址http://58.18.251.106:7000/login.htm,打开企业登陆页面点击“注册”,弹出“选择企业类型页面”,选择“建设单位”,并填写相应信息(带星号为必填项)。已注册企业可直接登录,进入第四步。

第二步:保存上报后,拨打8395609/8395610告知相关人员审核注册资料。

第三步:被告知注册通过后,企业再次登录http://58.18.251.106:7000/login.htm登录用户名为:组织机构代码证号,密码为:1111,点击登录。

第四步:登陆后选择建设单位界面中“建设工程申请(装饰装修工程)”点击网上申报,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登记,选择“质量监督登记”、办理竣工验收备案,选择“已有质量监督登记申请”。(如下图)

         

第五步:如实填写项目信息(星号为必填),保存后即可出现如下页面,点击“竣工验收备案”(如下图),填写备案表,并上传相关资料后,保存上报即可。

         

七、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7个工作日(监督登记)、15个工作日(竣工验收)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监督登记)、10个工作日(竣工验收)

八、联系方式:

建委窗口:康巴什新区湖滨路政务服务中心4

联系电话:8395609 8395610

装修装饰监审站:康巴什新区正阳街康盛路石油大厦721

联系电话:8595601

以上资料及相关表格均可登陆鄂尔多斯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http://www.ordosjs.gov.cn/,在“公众服务”中的“办事指南”中下载或点击鄂尔多斯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业务申报系统中的“办事指南”、“表格下载”。

 

 

点击下载附件:附件10办理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登记所需表格.rar
附件11办理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所需表格.rar

主办:鄂尔多斯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承办:鄂尔多斯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信息中心
电话:0477—8580005 0477-8580042 E-Mail:yilate@163.com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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