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现在位置: 首页>旧栏目整合>公众服务>办事指南
 
项目11: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来源:     发布日期:2014-12-01

项目11

一、项目名称: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三、办理条件:

1. 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已经取得施工图审查意见书。施工图审查合格证;

2.该工程经过招投标,已经取得了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

3. 有保证工程质量的具体人员组成。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技术措施,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的专项质量机构组成 

4. 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5.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并签订了相应的监理合同;

6.需开具农民工工资专户,并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所需资料:

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或审查意见书(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2、工程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工程中标备案文件和施工、监理合同(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3、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和机构组成(原件)。

4、农民工工资专户证明、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5、安监手续(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6、申请表(下载附件12)。

    备注:以上资料加盖建设单位单位公章按顺序用拉杆夹固定,提交一份。

五、办理流程

1 、申请单位通过“鄂尔多斯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业务申报系统” 申请,并在系统上提交相关资料(申报系统申请流程请参照“六、网上申请流程”)。

2、窗口人员对网上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申请单位。不符合或不齐全的,退回材料,并在网上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
    3
、 材料齐全,网上审核通过的申请单位到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楼建委窗口提交所需资料。
    4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窗口工作人员出具审核意见

5、申请单位携带申请表到鄂尔多斯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复审,并签字盖章。

六、网上申请流程

第一步:企业登陆网址http://58.18.251.106:7000/login.htm,打开企业登陆页面点击“注册”,弹出“选择企业类型页面”,选择“建设单位”,并填写相应信息(带星号为必填项)。已注册企业可直接登录,进入第四步。

第二步:保存上报后,拨打8395609/8395610告知相关人员审核注册资料。

第三步:被告知注册通过后,企业再次登录http://58.18.251.106:7000/login.htm登录用户名为:组织机构代码证号,密码为:1111,点击登录。

第四步:登陆后选择建设单位界面中“建设工程申请(房建、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工程)”点击网上申报,选择下图中“已有报建项目申请”,

 

 第五步:如实填写企业信息(星号为必填),保存后即可出现如下页面。点击“质量监督备案”项,填写备案表,并上传相关资料后,保存上报即可。

      

七、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7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建委窗口:康巴什新区湖滨路政务服务中心4

联系电话:8395609 8395610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康巴什新区正阳街康盛路石油大厦611

联系电话:8580058

以上资料及相关表格均可登陆鄂尔多斯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http://www.ordosjs.gov.cn/,在“公众服务”中的“办事指南”中下载,或点击鄂尔多斯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业务申报系统中的“办事指南”、“表格下载”

点击下载附件:附件12 质监站-登记表.docx

主办:鄂尔多斯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承办:鄂尔多斯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信息中心
电话:0477—8580005 0477-8580042 E-Mail:yilate@163.com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辩率
真彩32位浏览 蒙ICP备05002504号 技术支持:鄂尔多斯市海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