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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1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审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4-12-01

项目16

一、项目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审查

二、法律依据:

1、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内蒙古人民政府令第187号【第16条】

2、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89号令【第47条】

三、办理条件:

完成合法招投标的企业

四、所需资料:

1、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

3、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4、所签订所有合同原件

五、办理流程

1、 申请单位通过“鄂尔多斯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业务申报系统” 申请,并在系统上提交相关资料(申报系统申请流程请参照“六、网上申请流程”)。

2、窗口人员对网上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申请单位。不符合或不齐全的,退回材料,并在网上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

3、 材料齐全,网上审核通过的申请单位到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楼建委窗口提交所需资料。

4、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窗口工作人员出具初审意见,并转至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复审。

5、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复审通过后,通知企业到建委201(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领取备案证书。

六、网上申请流程

第一步:企业登陆网址http://58.18.251.106:7000/login.htm,首次申请企业打开登陆页面点击“注册”,弹出“选择企业类型页面”,选择“建设单位”,并填写相应信息(带星号为必填项)。已注册企业可直接登录,进入第四步。

第二步:保存上报后,拨打8395609/8395610告知相关人员审核注册资料。

第三步:被告知注册通过后,企业再次登录http://58.18.251.106:7000/login.htm登录用户名为:组织机构代码证号,密码为:1111,点击登录。

第四步:登陆后选择建设单位界面中“建设工程申请(房建、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工程)”点击网上申报,选择下图中“已有报建项目申请”。

 

第五步:如实填写企业信息(星号为必填),保存后即可出现如下页面。点击“合同审查备案”项,填写备案表,并上传相关资料后,保存上报即可。

 

七、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建委窗口:康巴什新区湖滨路政务服务中心4

联系电话:8395609 839561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康巴什新区正阳街康盛路市建委201

联系电话:8595573

以上资料及相关表格均可登陆鄂尔多斯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http://www.ordosjs.gov.cn/,在“公众服务”中的“办事指南”中下载或点击鄂尔多斯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业务申报系统中的“办事指南”、“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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