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地考评机关科室和工作人员的工作实绩,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方法、原则和要求
按照组织评价与群众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年终考评与平时考评相结合,结果评价与过程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对机关科室和工作人员进行量化综合考评。
为切实规范量化计分考评工作,实行两级异议复议制度,即被考评人员对于计分考评结果提出异议时,要及时填写《异议复议登记表》交考评小组,由考评小组复议决定。对考评小组复议结果仍有异议的,要及时提交委务会议裁决。
二、考评程序
(一)定量
定量考评工作按照月记载考评、季排名通报、年综合计分排名和确定考评等次的办法进行,具体分以下步骤实施:
1、被考评人员坚持每月记载工作完成情况,填写机关工作人员量化考核月工作量统计表经所在科室签字,次月月初将工作完成情况和原始资料提交考评小组确认并核定分数,并由考评组组长签字后留存汇总(必要时分管领导参与审核把关)。各科科长对工作人员月工作量统计表的真实性负责。
2、机关工作人员个人按本细则共性目标第2、3、5、6项和加分项目汇总得分考评;科室按业务目标和共性目标第1、4、7项及加分项目汇总得分进行考评。
3、在月考评的基础上,考评组每季度要及时统计汇总被考评人员的月考评得分,并根据机关管理的有关制度,对照《考评实施细则》,根据病事假、工作失误、未达到工作要求等情况对被考评人予以减分,减分后的分数为本季度总得分,总得分情况在机关公告栏进行公示。
4、年终将每位被考评人员的各季度得分累计数按80%比例折算,所得分数作为被考评人员的年度定量考评得分。
(二)定性
1、自查。被考评人对照本职位工作目标、工作标准和要求,就全年工作进行自查总结,形成书面材料。
2、述职与评议。年底召开机关干部职工大会,听取机关各科室述职,同时按照定性考评要素对所有被考评人员按百分制进行测评,测评平均分按10%计入被考评人员年度量化综合考评得分。
3、党组会议评价。党组召开专门会议根据被考评人员在本年度的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对其进行评议。在评议的基础上,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百分制确定各被考评人的评议分数,并以10%计入被考评人员的年度量化综合考评得分。
(三)评价排名
考评分数汇总后,由考评工作小组向党组汇报全年考评情况与结果,党组审查考评工作的客观性、科学性,确认被考评科室和人员年度量化综合考评排名和等次并予以通报。
三、计分标准和方法
(一)业务工作完成情况(50分)
1、常规工作(30分):由科室在年初提出项目内容、完成标准、时限,经考评小组审定后列入考核内容,同时将年度重点工作分解意见一并列入。
2、临时交办工作(10分):科室在工作完成后提出,经考评小组商分管领导审定后列入并计分。
3、创新工作(10分):工作思路、对策、措施对改进工作、提高效率、强化管理有实质性成效,视为工作创新,由科室提出报考评小组备案,工作完成后根据绩效进行评分。其中,出台改进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或制度以政府发文加5分,以市住建委发文加2分。
(二)共性目标完成情况(40分)
1、党风廉政建设(5分):由纪检监察室按照市纪委监察局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并列入考核;出现违纪行为或被投诉举报,经纪检组核查属实的,本项记零分。
2、机关作风建设(5分):由综合办公室每天采取签到和签退方式进行,旷工一次扣2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因私事假10次以上扣0.5分;领导或综合办公室例行查岗,发现玩游戏、电话聊天、电脑聊天、串办公室聊天一次扣1分。
3、党的建设(5分):积极参与机关党委组织的活动(会议、讲座、培训等),未参加一次扣1分;完成有关党员个人的工作,未完成一项扣1分;非党员此项分值按3分和2分分别计入第5、6项。
4、年度工作安排和总结(5分):工作安排有思路、有目标、有措施,缺一项扣1分;工作总结要站在全市工作角度,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缺一项扣1分;安排、总结未按时报分管领导和综合办公室除不得本项分数外倒扣2分。
5、学习和培训(5分):按时参加每两周一次的机关理论学习,每缺席一次扣0.5分;无专用学习笔记、无自学记录、学习记录达不到5000字各扣1分、2分、2分;学习记录非本人字迹不得分。按时参加市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会议、培训和讲座,缺席、被通报一次扣2分。
6、信息和调研工作(5分):科室平均每周报送工作动态信息至少1条,每少一次扣0.5分,动态信息上报市级信息刊物被采用加1分;10月中旬以前每位工作人员完成3000字以上调研报告1篇,未完成扣3分。
7、统计数字和工作情况反馈(10分):各科室按季将工作完成量在季末报综合办公室,未报或超时一次扣0.5分;年终预计在12月15日前完成,超时扣2分。统计数据要准确、连贯,经分管领导审定,达不到要求,每项扣1分。市委、政府部署的重要工作和重点项目要每季报送一次进展情况(或按督查室要求即时报送);市政府办公厅转办文件(包括市领导批示件、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要按时办结,不按时办结和报送一次扣2分。
(三)加分项目(最高不超过10分)
(1)宣传加分:新闻信息或论文、调查报告、调研文章在市级、自治区级、国家级媒体上刊播一次,分别给个人加1分、2分、3分。
(2)获奖加分:单项工作获得市级、自治区级、国家级奖励(提供获奖文件),给科室分别加2分、4分、6分;个人获得市级、自治区级、国家级荣誉称号,给个人加2分、4分、6分,同时给科室加1分、2分、3分。
(3)活动加分:参与机关党建、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活动,如歌咏比赛、知识竞赛、运动会等,给个人每人加1分,科室加0.5分;获得二等以上奖励的,再给个人加2分,科室加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