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提复字〔2022〕341号
高连山委员:
您的《关于探索实行租房券政策试点的提案》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精选试点范围和做好保障工作方面
目前,我市实行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政策,即向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居民发放现金做为租房补贴,截至8月底,全市共发放租赁补贴664户,发放金额72.87万元。下一步,我们将责成住建等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探索租房券政策,向有关专家及广大居民征集意见建议,如租房劵群众接受度高并且更有利于推动住房保障工作,我们将完善相关制度,适时选择试点探索推行。
二、积极发展新型住房租赁市场方面
由于我市住房租赁市场整体规模较小,目前住房租赁企业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为了满足群众居住需求,我市起草了《关于推进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的若干意见》和《鄂尔多斯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试行)》,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住房保障体系。同时,科学管理运营公租房,截至7月底全市已分配公租房34298套。
三、确定发放对象和严格发放标准方面
我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管理的通知》(鄂住建发〔2021〕72号),文件确定了现行的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政策保障范围和重点保障群体,补贴标准由各旗区根据财政水平和租金水平确定,按照每人每月15平方米,每平方米7至8元发放。
下一步,经住建等有关部门研究论证后,如租房劵群众接受度高并且更有利于推动住房保障工作,我市将适时选择试点探索推行租房劵,并进一步合理确定保障对象和补贴标准。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