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068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 2022-09-20 11:37:00来源 : 
  鄂建提复字〔2022〕291号
邢震委员: 
  您的《关于全生命周期绿色建造赋能双碳目标的提案》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以大力推广EPC、装配式建筑、永临结合为重点,通过政策引导、试点推动,以点带面的方式在全市开展绿色建造试点工作,利用1—2年的时间集中精力提炼可复制推广的经验”的建议 
  2017年以来,我市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推广应用绿色低碳技术,公共建筑节能标准和居住建筑节能标准分别从50%、65%提高至65%、75%,绿色建筑占比由20%提高至60%。一是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城镇总体规划区内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内蒙古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中明确的“四类”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大力推广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项目实行永临结合和EPC模式。二是积极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印发《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办发〔2018〕75号),从土地供应、税收优惠、金融服务、财政政策、行业扶持、保障运输等6个方面提出了16条扶持和激励政策,推动装配式建筑快速发展。截至目前,打造了2家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产业示范基地,新增装配式建筑78.8万平方米。三是依托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健全完善了我市信用管理制度。起草完成了《鄂尔多斯市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方案》,将对推行绿色建造的项目和企业制定一系列政策奖励,保障全生命周期绿色建造的有效推广,该文件待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 
  二、关于“以建筑垃圾减量化控制、资源化利用研究为重点,在鄂尔多斯市培育绿色建造创新中心,加快基础共性和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加快人才队伍建设,逐步形成涵盖科研、设计、生产加工、施工装配、运营等全产业链融合一体的智能建造产业体系”的建议 
  按照住建部等13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60号)和住建部等9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建标规〔2020〕8号)等文件要求,我市正在起草《鄂尔多斯市关于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方案》,并积极探索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研发、设计、建材和部品部件生产、施工、资源回收利用等一体化协同的绿色建造产业链。同时,深化校企合作,成立了鄂尔多斯建筑职业教育集团,积极开展建筑垃圾减量化技术和管理创新研究。 
  下一步,我市将打造一批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的智能建造工程项目,并从开展绿色策划、实施绿色设计、推广绿色施工等3方面,加快建筑垃圾分类分级利用,发挥建筑垃圾的自身特性,最大程度还原建筑材料本性,有效减少工程建设过程建筑垃圾产生和排放。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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