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48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 2022-10-08 15:02:00来源 : 
  鄂建提复字〔2022〕343号
杨小荣代表: 
  您的《关于加强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指导和管理的建议》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的建议 
  为有效改善和提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我市责成市住建局牵头制定《关于切实加强物业管理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工作的意见》,将重点对健全业主委员会治理结构等工作进行明确。同时,积极建立党建引领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居民参与积极性,形成社区治理合力。鼓励业主委员会成员和物业项目负责人中的党员担任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推进符合条件的社区“两委”成员通过法定程序交叉任职。 
  二、关于加强培训指导和部门合作的建议 
  近年来,市物业管理协会已多次开展关于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的政策指导和培训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市住建局制定并印发《鄂尔多斯市物业管理提升专项工作方案》(鄂住建函〔2022〕201号),明确要充分调动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区志愿者、驻区单位的积极性,共同参与居住社区治理,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对物业服务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重要岗位人员进行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建设等方面培训。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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