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提复字〔2024〕426号
阿日贡高娃委员:
您的《关于推广全面落实我市居民天然气用户使用燃气报警切断装置的提案》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出台地方性法规、标准和规范,提高居民用气规范要求”的建议
近年来,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城镇燃气安全工作,目前,市人民政府已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将《鄂尔多斯市燃气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列入立法计划。下一步,市人民政府将责成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履行《条例》制定的各项法定程序,推动《条例》尽快出台,为全市燃气管理提供制度保障,全力提升城镇燃气法制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
二、关于“政府发布文件,推动安装燃气报警切断装置工作”的建议
我市先后印发《关于加快排查整改燃气橡胶软管安全隐患的通知》(鄂住建发〔2023〕69号)、《鄂尔多斯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鄂安发〔2023〕14号)等文件,明确要求指导督促燃气用户使用符合要求的金属软管或长寿命胶管,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切断阀、安全型调压器。截至目前,全市47.1万户居民天然气用户全部安装自闭阀。下一步,将持续加大工作力度,督促指导燃气企业推广使用燃气报警切断装置,加快更新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及符合要求的金属软管等燃气安全装置,从源头上切断燃气安全隐患。
三、关于“出台居民用户加装燃气安全装置的相关鼓励性政策”的建议
目前,我市暂未出台针对居民用户加装燃气安全装置的鼓励性政策,但在推动居民用户燃气安全装置加装上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方面,加强入户安检,更换不合格的燃气具、连接软管等设施设备。截至目前,累计更换居民用户金属软管25.8万个、燃气表具10万块,安装燃气自闭阀47.1万个。另一方面,常态化开展用气安全宣传教育,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社交媒体等平台广泛发布燃气安全知识,在社区、小区、商场等公共场所设置宣传展板、横幅和宣传资料,进一步提高群众安全意识,消除燃气事故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30日
(联系人:王兴祖;联系电话:0477-8507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