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访受理范围
1、驻在部门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2、驻在部门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资财
3、驻在部门联系、服务群众方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推诿扯皮、冷硬横推、态度简单粗暴、颐指气使、搞特殊、耍特权、“三务”公开不真不实不全、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未落实“最多跑一次”“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
4、驻在部门“四官”问题:
懒官:不思进取、“混”字当头、懒政怠政、得过且过;
庸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本领欠缺、墨守成规;
乖官:唯唯诺诺、无有担当、光说不练、明哲保身;
巧官:好大喜功、工作投机、处世圆滑、见风使舵;
二、不予受理反映下列事项的信访举报
1、已经、正在、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解决的。
2、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3、仅列出违纪、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名称,无实质内容的。
4、对内容含糊不清或明显不合逻辑,无办理意义的。
5、对越级上访者,告知依法有权处理的部门及联系方式。
三、信访举报义务
1、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
2、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
3、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四、举报后、处理的流程
前期工作:来信的分拣、分送、拆封、装订、盖章;网络举报的下载、导入处理系统。
受理登记:阅读来信和网络举报来访接谈和记录;来电接听和记录;信访举报件的登记。
分类办理:根据信访举报反映的具体问题,确定本级受理 ,或转办其他纪检监察组织办理。
回复反馈:信访举报办理终结后,承办的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向实名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五、信访受理权限
根据“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纪检监察组受理举报反映驻在部门乡科级及以下干部、科级建制的单位问题的信访举报。
信访举报受理通道
来信请寄: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3室
邮编:017020
来坊请到: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楼信访接待室
举报电话:0477-8580095
市纪委监委信访举报通道:
举报电话:0477-12388
举报网站:ordos.12388.gov.cn
举报地址: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信访室(康巴什区市政府南街市党政大楼C座一楼信访大厅,邮编017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