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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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1-24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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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下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编制、发布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细化公开内容、强化政策解读,统一规范公开平台建设,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进一步提高,为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了重要支撑。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一是及时、准确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2021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616条,通过“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42条。二是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公开文件。全年主动公开文件5件,17件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函全部通过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公开”专栏公开。三是根据人事变动,及时班子领导简历及工作分工,及时发布领导政务活动信息。四是通过内蒙古政务服务网公布权责清单,包括行政许可7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处罚15项、行政监督检查52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等行政权力共80项。行政权力事项名称、权力类别、设定依据、办理基本流程(权力运行基本程序)、责任主体、责任事项、追责情形及依据等信息全部公开。五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2021年,共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协同监管平台录入随机抽查事项23项,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共计收录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100名,全年开展随机抽查15批次,抽查市场主体228户,检查结果已经全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对外公示。六是及时公开机关和各局属单位2021年度预算、2020年度决算报告。七是开展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等健康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利用门户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体发布信息17条,积极传播疫情防控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八是公布《鄂尔多斯市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应急预案》《鄂尔多斯市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九是高质量完成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流程,保障申请人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1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7件,全部按时办结。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一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查,一事一审查”原则,认真履行审查拟公开信息、维护和更新主动公开信息等职责。持续推进工作落实,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公文和其他档案资料的归档管理,为查询使用和信息公开提供便利。二是优化平台建设。对门户网站优化升级、整合资源。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按要求设立“法定主动公开”等栏目,对政策文件发布实行动态管理。优化调整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受理系统,接入自治区蒙速办,方便公众通过统一渠道向市政府各部门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监督保障。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安排部署,突出公开重点,抓好全年工作谋划。及时转办落实上级来文,按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围绕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学习,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主动公开、依法公开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及时全面,政策解读的力度有待加强。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和要求,在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机制建设等方面继续努力。一是加快政务信息更新速度,增强公开信息的时效性,提高信息更新频率。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根据我局业务工作实际,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内容,切实提高信息编制水平,做到公开信息全面、准确。三是在制定政策的同步编写政策解读,确保解读的及时配套发布,通过新闻发布、图文动画等丰富解读形式,增强政策宣传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信息处理费用。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