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定价,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改委《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现将内蒙古大地河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文化建筑项目1#楼、2#楼、3#楼、4#楼、5#楼,内蒙古凯弘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权利人)与郭志勇(义务人)开发建设的凯弘创业园建设项目金融办公A座、金融办公B座,内蒙古铁牛万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维邦·紫瑞府23#,鄂尔多斯市铭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康巴什区丽水湾18号楼、19号楼、24号楼至27号楼,鄂尔多斯市泰发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玖融府1#楼、3#楼、4#楼,内蒙古大地河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碧水兰庭住宅小区7#楼、11#楼、15#楼、18#楼、19#楼等6个项目进行价格备案公示。公示的备案价格为房屋销售最高价格。(详见附件)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