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定价,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改委《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现将鄂尔多斯市博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博宇广场365商务区地下车库,鄂尔多斯市昊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昊远·海派倾城幼儿园,内蒙古万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万正康和山庄B区34#住宅、36#-37#住宅、41#-42#住宅、45#住宅、48#住宅、50#住宅、52#-54#住宅、56#住宅、58#住宅、62#住宅,内蒙古万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万正康和山庄A区4#住宅、6#住宅、8#住宅至11#住宅、15#住宅、18#-19#住宅、21#-22#住宅、24#住宅、30#住宅、地下室,鄂尔多斯市泰达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上邦东升B4、B6号楼,鄂尔多斯市华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七星园小区27号楼、29号楼、30号楼、31号楼、33号楼等6个项目进行价格备案公示。公示的备案价格为房屋销售最高价格。(详见附件)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