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全市建筑节能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对建筑、人居环境舒适性、健康性、功能性要求,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办发〔2023〕19号),结合“到2025年存量既有居住建筑全部完成节能改造”目标任务,市住建局组织各旗区结合城市双修、清洁取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制定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三年计划,按年度细化任务。今年,在东胜区、达拉特旗、准格尔旗、杭锦旗、鄂托克旗以及乌审旗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小区42个,共计节能改造面积137万平方米。
改造后,室内热舒适度得到提高,原先达不到采暖温度要求的住宅室内热环境质量明显提升,屋内长期存在的发霉、长毛、渗水等情况得以消除,气密性和隔音效果得到加强,室内噪声明显降低,居住品质得到提升。同时,通过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老旧小区外观变得整洁干净,城市面貌明显改善,城市形象变得更加靓丽。
下一步,我市住建局将对已完成改造小区,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积极申请财政资金,给予40元/平方米的资金补助。同时,也将积极推广财政性资金引导、业主单位和供热企业为主体、管线单位共建、住宅维修基金补充、受益居民参与的多元筹资的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模式,全力推进我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各旗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存量逐步清零。
准格尔旗学府家园小区改造前
准格尔旗学府小区改造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