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工改办发〔2023〕1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工改办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按照《自治区住建厅 自然资源厅 人民防空办公室 关于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有关审批事项合并的通知》(内建办〔2022〕89号)、《自治区工改办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各类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2022版)(示范文本)的通知》(内工改办〔2022〕41号)、《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内建质〔2022〕97号)、《自治区工改办关于修订《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内工改办〔2022〕4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工改办梳理、制定了《鄂尔多斯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2022年版)》、《鄂尔多斯市投资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2022版(试行)》,市工改办将及时更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相关内容。主要改革要点如下:
1.将“人防条件意见书”作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附件,不再单独核发;
2.将“特殊建设工程消防审查意见书”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合并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特殊建设工程消防审查意见书”不再单独核发;
3.将“民用建筑人防工程建设许可证”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合并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民用建筑人防工程建设许可证”不再单独核发;
4.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与“建筑工程验收”合并,不再单独进行“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5.新增“一般工业类项目”、“拿地即开工项目”审批流程图。
6.实施施工图分类审查。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分为特殊建设工程、一般建设工程和简易低风险工程三类。特殊建设工程是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1号)第十四条规定的工程范围,一般建设工程是指除特殊建设工程和简易低风险工程以外的工程,简易低风险工程按照市工改办有关规定执行。
(1)特殊建设工程实行施工许可前审查,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办理施工许可、不得组织施工。
(2)一般建设工程实行施工图审查承诺和容缺后补制度,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可作为施工许可证核发的容缺后补事项。即在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的前提下,由建设、勘察设计单位共同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深度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修改回复符合相关规定、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前不违规进行规定施工节点后续工程建设等事项进行承诺后,建设单位即可先行办理施工许可证进行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工程施工,同步开展施工图审查,并在承诺后30日内及基础工程施工前补交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未能按期提交施工图审查合格证的,不得进行基础工程施工。
请各部门及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鄂尔多斯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2023年版)
2.鄂尔多斯市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类型定义说明
3.一般工程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全套施工图限期补齐承诺书
4.《鄂尔多斯市投资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2023版(试行)》
鄂尔多斯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
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