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预算公开报告
来源:市住建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3-30 18:53
字号:
打印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所属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202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2021年一般性支出经费预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所属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并组织执行,编报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年度预决算,经财政部门审核,提交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后组织执行。
  (3)委托指定的商业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协议。
  (4)负责市中心和下设管理部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对分中心的业务进行指导,实施监督管理。
  (5)拟定住房公积金具体管理办法,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6)审批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的发放。
  (7)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8)审核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申请,报管委会批准后执行。
  (9)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账,与职工、单位和受委托银行定期对帐,向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10)组织建立管理中心及其所属机构的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并与上级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部门联网,纳入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11)承办管委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
  2021年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二级单位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有机构数1家,其中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1家。与去年相比,机构数量无变化。
  (一)机构基本情况
  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2003年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文件精神成立的,2008年1月完成了旗区管理部机构的上划工作。差额补助事业单位、为副处级,领导班子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中心内设会计科、信贷科、归集科、旗区业务科、稽核科、办公室等6个职能科室,下设神华准格尔能源集团分中心和东胜区、伊旗、准旗、达旗、杭锦旗、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乌审旗8个旗区管理部。除神华准格尔能源集团分中心外,全市实行统一政策、统一规章制度、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二)人员基本情况
  2021年编制数为60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事业编制58人。2020年末财政供养人员实有人数57人,比上年增加1人,其中在职人员58人,比上年增加1人,其原因是新增工作调动1人。离休人员0人,比上年减少0人;退休人员10人,比上年增加0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 1557.85万元,其中:人员工资657.8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了5.03 万元,增长约1%。增长主要是由于在职人员薪级工资晋升。项目支出收入9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了0万元,增长0%。
  支出预算 1557.85 万元,其中:人员工资657.8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了5.03 万元,增长约1%。增长主要是由于在职人员薪级工资晋升。项目支出9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了0万元,增长0%。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1557.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57.85 万元,占比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580.55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1557.8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7.84万元,占比约42%;项目支出900万元,占比约58%;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人员经费。“项目支出”就是住房公积金管理费用、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的20%部分、聘用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险费、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其他费用和专项资金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557.85 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57.85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 580.5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3.8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9.04万元。减少原因是本年度开始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不承担职业年金,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
  3.城乡社区支出和卫生健康支出528.76万元。比上年增加22.22万元。增加原因是:薪级工资晋升及岗位调整。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及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支出955.21万元。其中:管理费用900万,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工资20%的部分、聘用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险费、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其他费用和专项资;住房公积金55.21万元,主要用于缴交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三、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4万元,比上年减少19万元,下降3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2、公务接待费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万元,下降 38 %。减少原因主要是单位厉行节约及按照自治区文件要求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6万元,下降36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6万元,下降36%。减少原因是按照自治区文件要求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因我单位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运行费就是住房公积金管理费用。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比上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
  七、一般性支出经费预算216万元。
  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办公费50 万元、印刷费5万元、水费3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 5万元、取暖费10万元、物业管理费10万元、差旅费25万元、维修(护)6万元、租赁费23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委托业务费30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29万元、其他交通费0万元,比上年度减少35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及按照自治区文件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个,公开绩效目标1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900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我单位预算绩效目标设置基本符合年内经费运行和人员流动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末,共有车辆 11辆,都属于办公用车; 单位无价值10万元以上其他大型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0、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2、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0477-8588108
  第六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