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单位职能及负责人
来源:人事教育科
作者:人事教育科
发布时间:2025-12-12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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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住房公积金相关工作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二)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和年度预决算工作。

(四)承担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转移等相关工作。

(五)承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审核发放等相关工作。

(六)承担住房公积金的核算保值和归还等相关工作。

(七)承担与职工单位、受托银行的定期对账等相关工作。

(八)承担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编制工作。

(九)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十)承担建筑市场工程造价相关工作。参与全市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工程招投标、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等方面的相关技术性、辅助性工作。

(十一)承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十二)承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477-8588155  负责人:韦向东

二、鄂尔多斯市城市治理综合服务中心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以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二)承担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政策研究工作,参与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政策、措施和规划。

(三)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息化项目建设、数据管理、系统软件的技术服务和运营管理工作。

(四)承担全市房地产领域统计监测、测绘成果审验检查等技术性工作。承担全市建筑业转型发展方面的技术推广工作。

(五)承担城镇燃气、供热、公共照明、静态停车、市容环境等方面的技术性工作。承担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住建部门负责的给排水等方面的技术性工作。

(六)承担全市小城镇、村庄建设的技术性工作,承担住建部门负责的历史文化名镇和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保护的技术性工作。

(七)承担推动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的辅助性工作。承担全市老旧小区改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的辅助性工作。

(八)承担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的培训、调研、会议等服务保障工作。

(九)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十)完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477-8507502  负责人:白布仁

三、鄂尔多斯市住建局综合保障中心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服务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二)协助局机关开展国有资产、公务用车等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三)承担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相关辅助保障性工作。

(四)承担政务服务和办公区域等后勤保障事务性工作。

(五)完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477-8583666  负责人:白音毕力格

四、鄂尔多斯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服务中心(挂石油和化工建设工程质量技术服务中心牌子)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二)参与拟订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室内装饰工程的质量管理、施工安全管理地方标准。

(三)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室内装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方面的技术性、辅助性工作。

(四)承担市人民政府本级投资建设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室内装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方面的技术性工作。

(五)承担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监督执法检查方面的技术性工作;承担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技术推广应用工作。

(六)参与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工作;参与人防工程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工作。

(七)承担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有关奖项、工法、示范工程评选方面的技术性、辅助性工作。

(八)承担市人民政府本级投资在建项目建筑务工人员管理相关的基础性、辅助性工作;承担外埠建筑企业实名制信息平台入网注册及外埠建筑企业的建筑务工人员工资保障金管理相关的基础性、辅助性工作。

(九)承担石油和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技术核查、质量评估、检测服务等技术性辅助性工作。

(十)完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477-8580066  负责人:黄瑞峰

五、鄂尔多斯市城乡人居环境发展促进中心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人居环境发展促进工作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二)参与拟定城乡建设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为拟订城乡建设管理有关政策、制度、技术规范等提供技术服务。

(三)承担城乡建设管理、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园林绿化等方面政策、制度、技术的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相关辅助性工作。

(四)承担城市园林绿化调查研究工作,开展新成果、新技术推广和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工作。

(五) 承担建设工程社保费存量资金管理相关的基础性、辅助性工作。

(六)完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477-8580471  负责人:王泽

六、鄂尔多斯市房屋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房屋产权交易服务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二)承担东胜区、康巴什区范围内商品房及存量房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管理方面的基础性、辅助性工作。

(三)承担东胜区、康巴什区范围内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存量房交易资金和房屋使用权转让资金监管方面的辅助性工作。

(四)开展东胜区、康巴什区范围内房产市场信息监控工作,提供房产市场信息咨询服务。

(五)完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477-8319636  负责人:宋琛智

七、鄂尔多斯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服务中心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保障性住房建设服务工作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二)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市本级住房保障规章和政策,提出相关建议。

(三)承担市本级保障性住房保障对象资格审核认定和违规行为调查、处理方面的基础性、辅助性工作。

(四)承担市本级保障性住房及配套商业运营管理方面的基础性工作;承担市本级保障性住房的入住、维修、租金代收缴、退租、物业服务等方面的基础性、辅助性工作。

(五)承担市本级保障性住房的统计、分析、信息化建设及档案管理工作。

(六)完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477-8394697  负责人:乔占成

八、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研究中心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建筑业绿色发展研究工作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二)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相关政策研究工作,提出相关建议。 

(三)承担住房产业发展状况和前瞻性研究工作,开展房地产市场技术监测分析、预警预报,提出相关建议。

(四)承担建筑节能、城乡减排等方面的技术性工作;承担绿色建筑、低耗能被动式建筑、装配式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和绿色建材、新型墙体材料等方面的技术革新和推广应用工作。

(五)承担建设系统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的推广、技术转让相关工作。

(六)承担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建筑节能示范工程方面的辅助性工作。

(七)承担工程(房屋、工程设施、构筑物等)的抗震设防和抗震加固等方面的技术性工作;承担震后工程震害调查、评估以及恢复重建等方面的技术性、辅助性工作;承担抗震防灾宣传教育和抗震知识普及工作。

(八)完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477-8580977  负责人:李霞

九、鄂尔多斯市消防技术服务中心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消防技术服务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二)承担市本级管理的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的辅助性、技术性工作,对旗区相关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三)承担市本级管理的特殊建设工程以外的其他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的辅助性、技术性工作,对旗区相关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四)承担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

(五)承担相关建设工程领域火灾事故调查认定与处理的技术性、辅助性工作。

(六)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工作发展状况与前瞻性研究工作,并提出相关建议;承担消防设计与施工质量监测分析、预警预报工作。

(七)参与拟订地方建设工程消防相关技术标准、规程。

(八)承担涉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投诉举报处理的辅助性、技术性工作。

(九)承担收集、统计、上报相关消防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执行标准相关信用信息工作;协助局机关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消防审验专家库的日常协调维护工作。

(十)承担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十一)完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477-5808580  负责人:辛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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