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建设科
来源:人事教育科
作者:人事教育科
发布时间:2026-09-01 10:30
字号:
打印

指导农村牧区住房建设、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危房改造。承担历史文化名城(苏木乡镇、嘎查村)和特色景观旅游名城(苏木乡镇、嘎查村)保护、监督管理相关工作。推导重点苏木乡镇、特色小城镇建设和传统村落、传统建筑的保护发展工作。指导受灾地区的村镇重建和国家大型建设项目的村镇迁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市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工作。

联系电话:0477-8580317  负责人:李学永


    相关附件:
城市执法科
扫一扫
在手机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