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飞委员:
您的《关于实施诚信建设工程的提案》悉。经研究,现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推动账款拖欠清偿工作”的建议
开展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工程拖欠企业工程款集中整治行动重点对政府投资实施的给水、排水、排污、防涝、园林绿化等373个拖欠工程款项目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发现,共涉及拖欠工程款1.87亿元。按照“分类推动、一案一策”原则进行集中解决,全市157个项目已完成支付,已清欠金额7082.48万元。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内34家大型企业2023年报公示信息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有3家企业主动承认存在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情况,已督促完成整改。
二、关于“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的建议
为确保民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享有公平待遇,2023年,印发《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其中明确提出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将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原则,消除不合理资质门槛,提高中小企业的中标机会。并将部分不属于招标范畴的工程项目依法依规发包给我市中小微建筑业企业。
为帮助企业提高中标机会,组成联合体投标。2023年,举办建筑业企业帮带合作签约活动,24家企业结对签约合作。发布招标公告时鼓励投标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到目前,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学条件提升项目、鄂尔多斯科技创新馆项目维修加固工程、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办学条件提升项目、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办学条件提升项目等项目的中标人均为联合体投标。
深化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改革,对二级建筑业企业资质首次申请和增项事项受理等环节进行优化,压减材料2项,审批时限分别缩减5个和19个工作日,缩减审批环节2项。
三、关于“加强政策引导与扶持”的建议
贯彻落实好中央31条、国家发展改革委28条以及自治区、我市出台的一系列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政策措施。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全面推行“一窗受理”“容缺受理”的审批模式,持续推进工程审批制度改革,推动自治区工改系统、政务服务等12个业务系统与工程审批系统无缝衔接,实现工程审批全流程“网上办”。创新“四个一”(成立一个专班、精简一批事项深化一体监管、创新一种模式)工程审批制度改革新模式,房建、市政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由51项压减至37项,压减幅度达到27%,政府、企业投资一般项目审批时限均减少20个工作日。
2024年市本级预算安排1500万元,专项用于对资质升级、创优争杯等企业进行奖励,把惠企政策实实在在落实到企业头上,助力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实施诚信建设工程等工作的关心,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动推动相关工作的落实,切实解决我市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如有任何建议或意见,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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