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4165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市住建局
作者: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5-08-16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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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春光代表:
  您的《关于解决老旧小区“物业难”问题的建议》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引入信托制治理方面
  为有效破解老旧小区、单片楼物业服务覆盖问题,总体实现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全覆盖,我市制发全市住宅物业服务全覆盖提品质三年行动方案,明确“全覆盖、提品质、建机制、惠民生”的工作目标,通过鼓励物业服务企业统一管理在管项目周边集中连片小区或单体楼,引导物业服务企业通过以大带小、以强带弱、以新带旧、以公建带民建等方式,实现物业服务或准物业服务。同时,聚焦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四好”建设,发挥物业服务连接政府、社区和居民的重要环节,制定2025年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品质提升年行动方案,启动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品质提升专项行动,对标推广“信托制”物业服务、加强智慧物业管理服务能力建设等目标任务,分类施策,为“好小区”匹配“好物业”。2025年5月26日,我市召开党建引领暖心物业三年行动现场会,会议明确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为核心,持续深化物业党建联建,推广“信托制”物业,为我市推行“信托制”物业提供可行性。在全面总结东胜区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编撰形成《全市党建引领信托制物业服务模式工作指导手册》,对其构建的党建引领小区治理机制进行流程化梳理,为各旗区推广信托制物业服务模式提供借鉴。
  二、关于健全保障体系方面
  (一)完善物业行业制度建设。2023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制定深化物业党建联建提升服务质效若干措施,从市级层面规范物业党建联建工作。2025年,为持续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制定全市党建引领暖心物业三年行动方案、党建引领暖心物业筑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暖心物业服务整体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党建引领信托制物业提质扩面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完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评价办法,与2023年印发的若干措施有机衔接,共同构建起“1131”制度体系,为推动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强化资金支持。建立市、旗区、苏木乡镇(街道)三级引导激励机制,鼓励旗区制定专项支持政策,为信托制物业推广提供资金保障。目前市本级匹配以奖代补专项经费100万元,为全市100个以上试点小区(片区)初步完成信托制物业引入提供资金支持;匹配50万元用于邀请物业管理、社区治理等领域的学者专家、法律团队、资深从业人员,采取专题讲座、案例分享、实地指导等形式为信托制物业推广提供专家技术支持。
  (三)积极开展“信托制”物业模式宣传。组织开展“信托制”物业服务模式专题宣传活动,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媒体等进行全方位宣传。依托市物业管理协会,针对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开展“信托制”物业服务专题培训,提升业务能力、服务水平和参与社区治理能力。
  三、“信托制”物业推广方面
  深入实施信托制物业提质扩面专项行动,计划到2025年底,全市100个以上试点小区(片区)初步完成信托制物业引入工作,相关规范标准初步建立。在综合评估基础上,每个旗区结合实际情况挑选8%左右的群众反映强烈、物业纠纷突出的小区(片区),作为信托制物业提质扩面专项行动首轮试点,制定试点推行方案,健全工作联系制度,在2025年12月底前初步完成导入工作。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推动党建引领暖心物业三年行动方案落实落细,加快出台《鄂尔多斯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加大“信托制”模式推广力度,完善经费奖补政策。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升专业化水平,加快解决老旧小区“物业难”问题。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6日
  (联系人:刘泽宇;联系电话:0477-8589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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