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2026—2028年)》政策解读
来源:物业科
作者:物业科
发布时间:2026-09-18 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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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物业管理事关群众居住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依据自治区行动方案,紧扣"六个暖城"建设,针对我市物业行业治理协同不足、企业准入退出不规范、业主自治偏弱、矛盾化解不畅、行业服务质量提升等问题,制定了《鄂尔多斯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2026—2028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已于近日印发实施。

二、总体目标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通过三年行动,推动党建引领暖心物业服务深度嵌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物业行业向规模化、专业化、智能化转型,物业服务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到2028年底,基本实现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信托制物业形成规模,物业类有效投诉量较2025年下降30%。

三、核心任务

《行动方案》围绕“深化多方协同联动”“完善质价相符体系”“健全准入退出机制”“健全居民自治长效机制”“健全群众诉求响应机制”“推动物业行业市场改革”6大方面提出27项具体任务。

(一)深化多方协同联动,提升物业服务治理效能。建立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企业协同运行新模式,依托暖城“一表通”落实未诉先办;落实“街镇吹哨、部门报到”,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进小区;发挥党员先锋作用,推广“党建引领暖心物业”,因地制宜实行信托制、居委会托管、居民自管等服务模式。

(二)完善质价相符体系,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出台前期物业服务成本核算指引,厘清各类收费边界,严禁违规加价收费;推行自治区制式物业合同,开展双月信用评价、季度业主满意度测评;落实“双晒”行动,2026年底专业化物业小区实现服务、收支信息全面公开。

(三)健全准入退出机制,规范物业行业市场秩序。落实企业备案、招标前后双备案,严格承接查验,推行履约保证金,街镇社区全程介入退出交接,杜绝小区失管真空。

(四)健全居民自治长效机制,夯实基层治理基础。规范物管会、业委会组建,规范履职行为;简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流程,强化公共收益监管,严厉打击侵占挪用共有资金行为。

(五)健全群众诉求响应机制,切实化解物业矛盾纠纷。全面推行物业“码上办”,搭建物业纠纷调解平台,落实12345投诉分级督办、处级领导包联;集中整治暴力催费、停车乱象、开发遗留问题,排查电梯、消防、私搭乱建等安全隐患。

(六)推动物业行业市场改革,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拓展家政养老等便民服务;扶持优质企业、更换清退失信企业,建好智慧物业与维修资金监管平台,推进小区设施智能化改造。

四、实施步骤

分三阶段推进三年行动。动员部署阶段(2026年9月‑10月),各旗区细化分工,开展摸排,建立问题台账;全面推进阶段(2026年11月‑2027年12月)逐项落实任务,开展中期评估,通报约谈滞后单位;巩固提升阶段(2028年1月‑12月)开展自查自评,总结可复制经验,健全长效机制,选树物业服务典型案例。

五、特色亮点

(一)探索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新模式。

(二)落实“街镇吹哨、部门报到”,推行“综合查一次”,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小区。

(三)实行物业企业备案、选聘、履约、退出全链条闭环监管。

(四)指导“老旧小”小区,推行信托制、酬金制、居民委员会托管、社会组织代管、居民自管等物业服务模式。

(五)依托智慧物业平台、“码上办”“一表通”实现数字化诉求闭环处置。

解读单位: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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