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令第248号《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建设部令131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文件审核,现将内蒙古云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阳光水岸商住小区3号楼和5号楼、鄂尔多斯市银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丛林名景商住小区3号楼、10号楼、鄂尔多斯市左岸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左岸公园21号楼至30号楼预销售许可办理信息公示如下。房地产开发企业预销售商品房所用广告、标语应向购房者明示该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信息。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