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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管理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城市建设管理年”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2-05-12

各成员单位: 

  为更好地服务公众,及时、准确地宣传报道我市开展城市建设管理年活动的工作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重视信息报送工作 

  各单位、部门要提高对做好信息工作的责任感,及时、准确、全面地向上级提供信息,为领导科学决策和管理提供重要依据,为各项工作的快速开展作出贡献。 

  二、落实责任制,建立政务信息联络员制度 

  各单位、部门要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本单位的信息报送和协调工作,要对照目标责任每周上报工作开展进度,以便上下及时沟通,确保信息联络不间断。 

  三、报送要求 

  (一)各单位、部门每月报送各类信息不得少于5条。 

  (二)报送时间为:每周五上午12:00前要及时将本周工作进展情况以电子版形式发至市住建委城建科电子邮箱(609671021@QQ.com)。 

  (三)努力提高报送信息的质量。报送信息要坚持及时、准确、全面的原则。一是反映的事件真实可靠,信息中的事例、数字、单位要准确;二是实事求是,喜忧兼报,真实全面地反映基层的社情民意,防止以偏概全;三是主题鲜明,优质高量,文题相符,言简意赅,力求用最精炼的语言和数据反映事物的概貌和发展趋势;四是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要有一定深度,透过事物的表象,揭示事物的本质和深层次问题,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五是认真搞好信息调研工作,对重要的信息要做到不漏报、不虚报、不错报。 

  (四)实行严格的紧急重要信息报送制度。对市内发生的各类城市建设管理突发性重大事件,责任部门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市住建委综合办公室,在事发后3小时内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并跟踪报导事态进展、处置情况及原因结果等。 

  (五)报送的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才能报送。 

  一二年五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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