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住建局、康巴什新区住建局,各相关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内蒙古党委办公厅 内蒙古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防汛抗灾工作的紧急通知》(内党办发电[2012]12号)、《鄂尔多斯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书记胡春华批示精神的紧急通知>的紧急通知》(鄂汛发[2012]25号)、《鄂尔多斯市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鄂安办发[2012]35号)、《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防汛抗灾工作的紧急通知》(鄂党办发电[2012]43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新一轮强降水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鄂府办发电[2012]36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城市排水除涝和建筑施工现场防汛抗灾工作,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按照市委、政府的统一要求,市住建委将于近期对各旗区防汛工作进行督查,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各旗区住建局防汛工作情况
1.自查总结材料(材料要求体现防御重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采取的措施)。
2.防汛工作组织机构和责任落实情况。
3.防汛应急预案建立情况。
4.城市内涝抗洪重要部位安全度汛措施的制订和落实情况。
5.防汛抗灾物资储备情况。(品种、数量、储藏地点)
(二)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防汛工作情况
1.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采取有效的防汛措施。(如加强对基础开挖、土石方施工、大型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脚手架、临建设施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监控)
2.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防汛工作组织机构和责任落实情况。
3.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情况。
4.防汛抗灾物资的储备情况。(数量、品种、储藏地点)
二、督查分组
督查组组长为石德才,副组长为高凌祥、邬蟒,下设三个督查小组,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督察组:
组长:石德才 市住建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员:李 军 市住建委工程建设管理科科长
黄瑞峰 市建筑安全监督站副站长
联系人:黄瑞峰 电话:13384805588
督查旗区:东胜区、伊旗、康巴什新区
第二督查组:
组长:高凌祥 市住建委调研员
成员:张国军 市住建委装饰装修管理科科长
王 星 市住建委城市建设科科员
联系人:王星 电话:15847470202
督查旗区:准旗、达旗、乌审旗
第三督察组:
组长:邬 蟒 市住建委副总工兼建设工程设计审查站
站长
成员:任光飞 市住建委主任助理兼园林绿化管理局局长
高 博 市住建委城市建设科科员
联系人:高博 联系电话:15604775805
督查旗区:鄂旗、鄂前旗、杭锦旗
三、督查时间和方式
2012年7月31日至8月7日。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督查。
四、督查要求
(一)各督查组要认真、细致、务实的做好督查工作,在每个单位督查完成后,及时反馈督查意见。
(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督查工作,按照督查组提出的防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整改到位。
(三)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要根据督查内容和督查情况写好督查情况汇报,于8月8日前交市住建委城市建设科。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