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现在位置: 首页>旧栏目整合>工程建设
 
鄂尔多斯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APEC会议期间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4-11-07

    

   鄂建发〔2014150 

    

      

各旗区住建局、康巴什新区住建局、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 

    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会议将于201411月份在北京召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全面加强施工现场扬尘管理,现就做好会议阶段(113-11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扬尘管理及有关工作提出要求如下: 

   一、落实各项有效防尘措施 

  建筑工程施工全过程中,在控制施工各类活动产生扬尘方面,要突出抓好扬尘控制方案、裸露区域覆盖、扬尘控制宣教、进出车辆冲洗、材料堆放遮盖等环节管控,着重落实施工各阶段扬尘控制保障措施,做到综合治理、防治结合、科学管理、标本兼治,确保将建筑施工扬尘影响控制在最小限度范围。 

  (一)建筑工程施工区域内的裸露地面,施工单位应采取临时绿化,绿网覆盖等措施,防止扬尘。 

  (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当专门设置集中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场地,并在48小时内完成清运,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建筑垃圾,应采取围档、遮盖等防尘措施,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土方,应采取固化、覆盖或绿化等扬尘控制措施。 

  (三)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专门配备保洁员负责车辆、进出道路的冲洗、清扫和保洁工作;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槽,配备高压冲洗设备;运输车后档板不超高,出场前必须冲洗干净确保车轮、车身不带泥;经监督机构核查不具备设置冲洗台条件的,应采取其它冲洗方法,安排保洁人员及时清理等措施,不得污染城市道路。 

  (四)建筑工程的施工料具必须按照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确定的位置放置,水泥、石灰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当严密遮盖或在库内、池内存放;施工现场任何易产生尘埃的物料装卸、物料堆放,必须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扬尘控制措施。 

  (五)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围墙围档,不得留有缺口,底边要封闭,不得有泥浆外漏;围墙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在城市主次干道、景观区域、繁华地区范围内的围墙围挡高度不低于2.5m,一般路段围墙围挡高度不低于1.8m,围墙围挡宜选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围墙围挡外侧宜用公益广告、宣传标语等进行美化或绿化,不得用不具备封闭围档功能的各类广告牌代替围墙;禁止紧靠围墙围挡内侧堆放泥土、砂石等散装材料以及脚手架钢管、模板等。 

  (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禁止使用袋装水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施工现场不得使用拌和机,但依法向市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备案的特殊情形除外。 

  (七)遇有扬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采取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气象预报风速达到6级以上时,未采取防尘措施的,不得组织施工。 

  (八)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把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处置委托给有资格的企业运输处置。 

  (九)楼层内清扫出的建筑垃圾、渣土,严禁凌空抛掷和乱倒乱卸;模板体系拆除和外架拆除时,模板、钢管的清理吊运,应当捆扎紧实后垂直机械清运,严禁凌空抛掷;密目网拆除时应当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禁止拍抖密目网造成扬尘。 

  二、建立扬尘防治长效管理机制 

  (一)建立建筑工地扬尘防治责任制。施工单位对施工工地扬尘控制工作措施的落实负总责,具体负责建立公司级组织领导机构和考核制度,对工地现场实施定期检查、考核。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是落实施工工地扬尘控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执行施工工地扬尘控制实施方案,成立现场管理机构,指定项目部扬尘控制专职人员,做好扬尘控制工作的实施与管理。项目部扬尘控制专职人员是施工工地扬尘控制的直接管理者和责任人,具体负责做好日常巡视、管理、纠违和设施维护工作。 

  (二)把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工地、优秀项目经理部等创优考核范围内。对有效减少施工造成的扬尘、噪音、建筑垃圾和水污染的工程项目,优先推荐为文明工地。对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差、不履行职责的项目,一律取消各级文明工地和优秀项目经理部参评资格,对已取得荣誉称号予以取消,同时将施工企业施工扬尘控制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评价范畴。 

    

                                                                                   鄂尔多斯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11月6日 

    

    

    

点击下载附件:

主办:鄂尔多斯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承办:鄂尔多斯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信息中心
电话:0477—8580005 0477-8580042 E-Mail:yilate@163.com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辩率
真彩32位浏览 蒙ICP备05002504号 技术支持:鄂尔多斯市海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