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住建机党字〔2011〕8号
各党支部:
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党员素质,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是党组织的基本任务之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委实际,特制定二〇一一年度党员发展计划如下:
一、发展党员标准
发展党员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着重考察入党对象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和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践中及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的表现,考察他们是否能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政策,能否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而牺牲个人利益,能否严守党的纪律,要防止和纠正只看业务能力和社会声望而忽视政治素质的倾向。
二、发展党员工作重点
要在“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始终把保证质量放在第一位。要着力发展年青一线人员,以党的组织发展和工作需要以及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成长的情况为依据,使重点和一般按各自的比例均衡发展,防止出现大起大落。
三、发展新党员计划数
本着“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根据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成熟情况。经我委机关党支部研究,本年度拟在已培养、培训合格的入党积极分子中发展新党员四名,培养积极分子四名。
四、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严格按照组织部的要求与程序执行。
附:二〇一一年计划发展党员同志名册一览表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七日
二〇一一年计划发展党员同志名册一览表
1、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
智 明(建设工程造价站职员)
赵 玺(建设工程造价站职员)
2、新发展党员:
曹克成(原建设工程造价站、现质监站职员)
刘培林(装修工程监审站职员)
王 飞(装修工程监审站职员)
李柯霏(宏安监理公司职员)
3、继续培养的入党积极分子:
王海军(承发包管理中心职员)
孙 涛(社保中心职员)
郭永龙(质监站职员)
王 鑫(质监站职员)
4、新培养的入党积极分子:
朱渊博(城建科员)
陈文义(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