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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住建委机关发展党员工作总结
      来源:     发布日期:2011-11-25

  鄂住建机党字﹝201113号 

   

各党支部: 

  住建委机关党支部现有正式党员135名,新培养党员发展对象2名。今年以来,在市直机关工委、市委的领导下,住建委党支部一直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谨慎发展的十六字方针,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程序,根据年初党员发展计划,认真做好了发展党员工作,圆满完成了本年度的党员发展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住建委机关党支部对发展党员工作特别重视,一直把此项工作列入党支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机关党支部认为,党的组织要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时俱进,保持党的先进性和战斗力,就必须不断地把优秀中青年知识分子吸收到党的队伍中来,增强党员队伍的活力。 

  年初,住建委党支部专门召开发展党员工作会议,要求各支部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并把发展党员列入年度的工作计划,深化了解入党请求人各方面的实际表现,将政治素质好、工作积极、作风好、表现突出的优秀工作人员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二、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工作。 

  住建委党支部高度重视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工作,对已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的,通过培养联系人对培养对象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情况进行指导和培养。要求每个培养对象都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学习党章知识讲座、新党员入党宣誓、党的十七大精神的专题学习,参加市委党校的培训,在住建委党委开展活动时,也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同时,注意加强对培养对象的考察,在一些重大活动或关键时辰交给重要任务,在实践中考察其政治表现和工作情况。 

  三、严格党员发展程序,积极发展新党员。 

  在党员发展工作中,我们一直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审批程序,在培养对象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党小组讨论、党支部检查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年初,智明、赵玺同志被确定为发展对象。确定为发展对象以后,住建委党委严格按党员发展程序开展工作:一是对其及时进行了政治检查,政审全都合格;二是安排他们参加了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并通过了统一考试;三是住建委党支部对他们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的表现,进行了全面的考察;四是召开支部全体党员大会,讨论通过了他们的入党请求;五是住建委党支部派人与他们进行了谈话,使他们进一步提高了对党的认识,端正了入党动机,在市住建委机关党委纪念建党90周年党员大会上进行了入党宣誓。只有严格的程序,才能保证了发展党员的严肃性,也保证了发展党员的质量。 

  明年,我们将继续深入、扎实地开展好党建工作,进一步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为推进全市“十二五”计划的顺利实施而努力。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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