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建设〔2012〕542号
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快应用高强钢筋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快应用高强钢筋的指导意见》(建标〔2012〕1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快应用高强钢筋的指导意见》精神,推动钢铁工业和建筑业的结构优化调整、转变发展方式,现就做好我区高强钢筋推广应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高强钢筋推广应用工作目标
(一)高度重视推广应用工作。随着我区经济社会、城镇化快速发展,建筑规模不断扩大,建筑工程资源高消耗的问题日益突出。在建筑工程中推广应用400兆帕级及以上的螺纹钢筋替代目前大量使用的335兆帕级螺纹钢筋,平均可节约钢材12%以上,对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推动钢铁工业和建筑业的结构优化调整、转变发展方式,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与此同时,我区高强钢筋推广应用还存在设计应用水平不高、总体应用比例较低、政策法规和标准缺乏有效约束、推广应用工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各盟市、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务必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推广应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目标,加快推广应用高强钢筋工作。
(二)明确推广应用工作目标。加速淘汰335兆帕级螺纹钢筋,优先使用400兆帕级螺纹钢筋,积极推广500兆帕级螺纹钢筋。
2013年底,在全区建筑工程中淘汰335兆帕级螺纹钢筋。
2015年底前,高强钢筋的产量占螺纹钢筋总产量的80%,在建筑工程中使用量达到建筑用钢筋总量的65%以上。
在应用400兆帕级螺纹钢筋为主的基础上,对大型高层建筑和大跨度公共建筑,优先采用500兆帕级螺纹钢筋,逐年提高500兆帕级螺纹钢筋的生产和使用比例。对于地震多发地区,重点应用高强屈比、均匀伸长率高的高强抗震钢筋。
二、突出重点,切实做好高强钢筋推广应用工作
(一)调整优化产品结构,保障高强钢筋产品的市场供应。自治区和盟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积极引导钢铁企业和加工企业通过技术改造,保证高强钢筋各品种规格产品的供应,加快淘汰335兆帕级螺纹钢筋,扩大400兆帕级螺纹钢筋的生产,提高400兆帕级螺纹钢筋的质量稳定性,逐步提高500兆帕级螺纹钢筋产量,保障高强钢筋各种规格产品的市场供应,满足建筑用钢筋的需求。
(二)强化高强钢筋产品的质量监管。各级经济和信息化管理部门要加强高强钢筋产品检验、检测,强化高强钢筋产品的质量认证和标识,确保产品质量。
(三)严格执行标准规范。建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设计单位在建筑结构设计中要优先采用高强钢筋,建筑结构的纵向受力钢筋要优先采用400兆帕及以上螺纹钢筋,其中,梁、柱纵向受力钢筋应采用400兆帕及以上螺纹钢筋,梁、柱箍筋推广采用400兆帕及以上螺纹钢筋。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将高强钢筋应用作为审查重点,施工、监理企业要严格按图组织施工,加强施工现场进场钢筋及钢筋加工环节的质量检查与检测,确保工程质量。
(四)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要组织开展相关标准宣贯培训工作,加强对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执行相关标准、规范的监督,完善实施工程建设标准的技术措施。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高强钢筋产品质量及工程质量的监管工作。
(五)组织开展试点示范。各盟市要积极开展高强钢筋生产企业示范,组织钢铁企业实施技术改造,保证高强钢筋各品种规格产品的供应。各盟市要选定试点示范新开工建设项目,研究钢筋连接新工艺和新技术,降低工程施工中钢筋加工成本。加强高强钢筋和高强混凝土结构构件抗震性能的研究,特别是高强钢筋和混凝土共同工作机理研究,形成高强、高性能钢筋混凝土结构体系,以满足不同结构要求。
三、强化措施,确保高强钢筋推广应用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处室、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高强钢筋推广应用协调组和技术指导组,负责统一协调、组织推进、技术指导高强钢筋的推广应用工作。协调组和技术指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经济和信息化管理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成立领导与工作协调、指导机构,完善制度、明确职责、制定方案,形成联合推广机制,强化阶段目标管理,加强过程监督,做到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
(二)加强工作协同。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经济和信息化管理部门要分工合作,共同协调解决高强钢筋推广应用中的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负责高强钢筋在建筑工程中的推广应用工作,加强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检测、监理、验收的监管;经济和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高强钢筋的研发、生产、加工、供应,淘汰335兆帕级螺纹钢筋工作。
(三)加强政策引导。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开展的各类工程评奖、评定和示范项目以及钢铁行业相关产品评优活动中,将推广应用、生产供应高强钢筋的情况作为参评或获奖的条件之一,鼓励钢铁生产企业和加工企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生产、使用高强钢筋。
(四)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开展高强钢筋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和产品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高强钢筋施工现场加工环节的监管,严格控制钢筋直径负偏差,杜绝瘦身钢筋。各盟市要将是否合理使用高强钢筋作为施工图审查和工程质量监督的重要内容,严格把关。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快应用高强钢筋的指导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2年9月6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建标〔2012〕1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快应用高强钢筋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中有关工作部署,促进钢铁工业和建筑业转变发展方式,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现就建筑工程中加快应用400兆帕级及以上高强钢筋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广应用高强钢筋的重要性
高强钢筋是指抗拉屈服强度达到400兆帕级及以上的螺纹钢筋,具有强度高、综合性能优的特点,用高强钢筋替代目前大量使用的335兆帕级螺纹钢筋,平均可节约钢材12%以上。高强钢筋作为节材节能环保产品,在建筑工程中大力推广应用,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有效途径,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
重要举措,对推动钢铁工业和建筑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具有重大意义。
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建筑规模不断增加,2010年建筑钢筋用量已达1.3亿吨,并仍将呈上升趋势。近年来,为推广应用高强钢筋,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做了大量工作,高强钢筋使用量已达到建筑用钢筋总量的35%左右。
与此同时,高强钢筋推广应用还存在着各地工作不平衡、政策法规和标准缺乏有效约束、推广应用工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在“十二五”期间,有必要制定目标和措施,加快推广应用高强钢筋工作。
二、推广应用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筑钢筋使用减量化、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目标,通过完善政策和标准配套,优化建筑钢筋生产、使用品种和结构,创新应用建筑高强钢筋工作机制,实现钢铁行业与建筑业的技术进步和节材、节能。
(二)基本原则。在遵循政策引导、行业服务、技术支撑、典型示范、市场配置和供需平衡等原则基础上,积极推进应用高强钢筋的各项工作。
(三)主要目标。加速淘汰335兆帕级螺纹钢筋,优先使用400兆帕级螺纹钢筋,积极推广500兆帕级螺纹钢筋。
2013年底,在建筑工程中淘汰335兆帕级螺纹钢筋。
2015年底,高强钢筋的产量占螺纹钢筋总产量的80%,在建筑工程中使用量达到建筑用钢筋总量的65%以上。
在应用400兆帕级螺纹钢筋为主的基础上,对大型高层建筑和大跨度公共建筑,优先采用500兆帕级螺纹钢筋,逐年提高500兆帕级螺纹钢筋的生产和使用比例。对于地震多发地区,重点应用高强屈比、均匀伸长率高的高强抗震钢筋。
三、重点工作
(一)保障高强钢筋产品的市场供应。钢铁生产企业要通过技术改造,保证高强钢筋各品种规格产品的供应,扩大符合抗震要求的400兆帕级螺纹钢筋的生产,提
高400兆帕级螺纹钢筋生产质量稳定性,并逐步提高500兆帕级螺纹钢筋产量。
(二)加快混凝土用钢的标准修订。2012年上半年完成钢筋混凝土用钢的产品标准(GB1499)修订,取消GB1499标准中的235兆帕级光圆钢筋和335兆帕级螺纹钢筋,将光圆钢筋的强度等级从235兆帕提高到300兆帕,钢筋强度等级设置为300兆帕、400兆帕、500兆帕。
(三)开展高强钢筋产品的分类认证。加强产品质量检测,严格按照规定对微合金化、超细晶粒、余热处理等不同工艺生产的钢筋进行认证和标识,保证产品质量,避免施工使用中的混淆,规范钢材市场。
(四)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建筑结构中的纵向受力钢筋要优先采用400兆帕级及以上螺纹钢筋,其中,梁、柱纵向受力钢筋应采用400兆帕级及以上螺纹钢筋。梁、柱箍筋推广采用400兆帕级及以上螺纹钢筋。适时修订相关工程建设标准,淘汰335兆帕级螺纹钢筋,进一步推广500兆帕级螺纹钢筋。
(五)加强相关标准的实施监督工作。积极开展相关标准宣贯培训工作,加强对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执行相关标准规范的监督,完善实施工程建设标准的技术措施。
(六)加强对高强钢筋应用的质量管理。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加强施工现场进场钢筋及钢筋加工环节的质量检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做好相应的监管工作。
(七)加快高强钢筋产品及应用技术研发。研究钢筋连接新工艺和新技术,降低工程施工中钢筋加工成本。加强高强钢筋和高强混凝土结构构件抗震性能的研究,开展600兆帕级及以上螺纹钢筋产品研发。
(八)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提高下游行业工程建设用钢标准,加强在水利、交通、铁路等建设工程中淘汰235兆帕级光圆钢筋、335兆帕级螺纹钢筋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成立高强钢筋推广应用协调组,统筹生产和应用环节,协调解决应用高强钢筋中的问题,完善推广应用机制。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将高强钢筋推广应用纳入国家开展的节能减排、绿色建筑行动等工作中。
(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在部分省市组织开展高强钢筋应用项目和生产企业的示范工作。
(四)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开展的工程评奖、评定和示范项目以及钢铁行业相关产品评优活动中,将采用高强钢筋的情况作为参评或获奖的条件之一,鼓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使用高强钢筋。
(五)工业和信息化部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对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生产高强钢筋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支持。
(六)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管理,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235兆帕级光圆钢筋、335兆帕级螺纹钢筋。
(七)各级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建筑和保障性住房应率先采用高强钢筋。
(八)有关主管部门、协会和企业要完善信息沟通机制,加强高强钢筋推广应用的宣传,在社会上形成用好钢筋、节约用钢筋的氛围,促进全社会节能减排。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高强钢筋推广应用的领导,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制定和完善相关措施,落实好指导意见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