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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技术工人持证上岗和劳动用工大检查准备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09-09-14

各旗区城建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实施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开展全区建设行业技术工人持证上岗和劳动用工大检查》(内建人[2003]8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市建设行业劳动者整体素质,增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操作能力和职业转化能力,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生产安全,切实加强对建设行业职业培训、鉴定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提高建设行业生产操作人员的持证率规范建筑劳动市场,做好全区建设行业技术工人持证上岗和劳动用工大检查准备和自查工作,经研究决定,市建委将会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2003年7-8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设行业技术工人持证上岗、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准备工作和自查工作。各旗区城建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市直各施工企业需做好以下工作:

  一、准备工作:

  (一)各旗区城建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市直各有关施工企业(含外地驻当地施工企业)以单个工程为单位,调查2003年本旗区(本企业)在建工程持证技术工人持证情况,按附表1的格式进行汇总,务于2003年6月15日前上报市建委教育中心办公室。

  (二)各旗区城建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市直各有关施工企业按附表2的格式将企业与农牧民工劳动合同的鉴定情况,施工企业拖欠和克扣农牧民工资情况,建设单位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的具体情况及施工企业招用建筑劳务基地人员情况汇总,于2003年6月15日前上报市建委教育中心办公室(市建委一楼110)。

  联系电话:8337884  联系人:崔元生

  二、自查及方式:

  (一)各旗区建设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市直各有关施工企业要认真贯彻文件精神,按要求责成专人负责,切实做好自查自检工作,务必要在2003年6月15日将上述调查情况报表,按每个分项工程认真填好,报市建委教育中心办公室,并同时做好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大检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通过这次上下联合大检查,认真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在全社会深入开展《劳动法》、《建筑法》、持证上岗和就业准入制度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政策方针的宣传,以增强全民的法律意识,指导和督促建筑施工企业依法用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三)全区建设行业技术工人持证上岗和劳动用工检查组将于2003年8-10月份进行大检查,采取抽签的形式,在我市范围内确定被抽查的工地和施工企业。并且将对我市重点地区、重点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现场进行抽查。

  (四)检查结果将以书面形式通报全区,对个别部门、单位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其具体情况严肃查处。

  鄂尔多斯市建委

  鄂尔多斯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三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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