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发〔2014〕137号
各旗区住建局、康巴什新区住建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14〕545号)(内蒙建工函〔2014〕66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各旗区建设主管部门在自查的基础上,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查处基本情况表》(附件1),上报我委。每月29日前,各旗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将本月度查处工作情况、《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查处基本情况表》(附件1)和《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查处基本情况月度汇总表》(附件2)报我委工程建设管理科。
各旗区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执行。要做好相关信息的汇总和报送工作,明确信息上报责任人,填写《信息报送负责人联系表》(附件3)于10月15日前报我委工程建设管理科。
联系人:王海军 王鑫
联系电话:0477—8580089
邮箱:19020785@qq.com 181244640@qq.com
附件:1.《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查处基本情况表》
2.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查处基本情况月度汇总表》
3. 《信息报送负责人联系表》
鄂尔多斯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