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项目名称:新型建筑材料、产品准入登记
二、设定政策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新型建筑材料、产品登记管理办法》
三、申请受理条件:凡进入自治区建筑市场的建设工程新型建筑材料、产品
四、办理程序:1.生产企业(经营单位)申报2.初审3.上报自治区建设厅
五、申报材料: 1、建设工程新型建筑材料、产品登记申请表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注册商标3、代理商的代理证明4、产品执行标准5、产品的使用说明书,产品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6、建设工程新型建筑材料、产品生产许可证(指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产品评估鉴定书,产品质量认证证书,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进口材料、产品应有生产国或地区权威机构的产品质量认定证书以及相关的资料;7、法人携带身份证亲自办理;若委托他人办理需要法人的委托证明及双方身份证8、其他相关资料。以上资料一式三份,申报单位应对申报资料的真实、可靠性负责。(以上申报材料均需原件)
六、收费标准:不收费 七、承诺本级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八、办公场所地址和办理时间:鄂市住建委建筑节能与科技科707室,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九、联系电话:0477-8580035
联系人:苏日娜 0477-8580004 (15149781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