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表内容打印生成,一式三份。
二、“项目规模”一栏,民用建筑项目应填“建筑面积”及“建筑物高度”;其他工业项目填“生产规模”或“生产能力”。
三、本表打印完毕须附以下材料方为有效:
1、勘察设计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副本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外进勘察设计企业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企业无违法、违规、质量事故等不良记录的证明;
4、注册人员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执业印章;
5、参加工程勘察设计各专业非注册人员身份证、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参加工程勘察设计各专业技术人员与本单位签定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7、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8、承接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
详细资料请从附件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