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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1-11-04
各旗区建设局、施工监理企业:

  为继续贯彻落实自治区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的通知》(内安委会发【201129号)文件精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增强安全事故预防能力,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根据全国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电视电话会议,市安委会2011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形式分析会议精神以及有关领导的安排部署,我委决定在11月对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质量大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此次检查的范围包括全市所有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项目。 

  二、检查内容 

  (一)参建各方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特别是施工和监理企业各项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施工、监理企业资质及项目管理班子情况、业主单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施工图审查和回复情况; 

  (三)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贯彻落实情况: 

  (四)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1年自治区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贯彻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和整改的落实情况,特别是涉及到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论证及执行情况。 

  (五)旗区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执行落实以及达标情况;。 

  (六)各旗区落实“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工作的情况; 

  (七)各旗区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安全情况; 

  (八)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情况; 

  (九)钢筋等建筑材料的质量情况; 

  (十)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 

  (十一)商砼质量及企业生产情况。 

  三、检查时间 

  2011117---1115 

  四、检查方式 

  此次综合检查市住建委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检查组未抽取的其他工程项目,由旗区建设局组织进行拉网式逐个排查,并将检查情况于20111130前上报市住建委。 

  五、工作步骤 

   (一)检查组到旗区后,首先对照各旗区工程项目台账掌握的工程情况随机抽取工程项目。 

   (二)抽取工程后进入工地,对业主单位的前期手续和基本建设程序资料、施工单位的资质及项目班子的情况、工程实体质量和现场安全以及质量安全资料和监理资料进行详实的检查并填写相应的表格; 

  (三)抽查工程全部完成检查后,根据存在的问题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四)听取旗区建设局的工作汇报并交换意见。 

  六、联系人员 

  赵彬宇(工程科):13847768881 

  杨栋梁(工程科):15604777776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O一一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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