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提复字〔2024〕356号
包德博信其木格、奇彩霞委员:
你们的《关于构建新型智能供热系统的提案》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深入研究热计量技术路径选择和相关配套改革方案”建议
我市在康巴什区试点推行计量供热,制定《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智慧供热推广实施方案》(鄂康政办发〔2023〕53号),有序推进学校、商场、政府机关单位等单体公共建筑分区计量供热。截至目前,已完成供热计量改造317万平方米,其中居民用户98万平方米、非居民用户219万平方米。为全市1700余户边顶底住户安装室内温湿度采集装置,供暖数据自动上传主管部门及企业监管平台,实时督促企业有效供热。下一步,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将带头推行计量供热,推进学校、商场等单体公共建筑推广计量供热改造,进一步提升供热效率,有效降低能源浪费。
二、关于“全面提升智能供热技术水平”的建议
2024年以来,市委、市人民政府统筹推进温暖工程建设,把智慧供热作为温暖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推进供热系统自动化、智能化升级改造,建成投用鄂尔多斯智慧供热管理服务平台,监测、分析、预警供热源头到末端全供热链路运行情况。截至目前,平台已监测换热站机组1052个,接入入户阀数据37425户,接入室温监测装置1776个,安装热计量监测设备435个,采集锅炉房档案30个、换热站档案1690个、小区档案4365个、楼栋档案20931栋、居民热用户档案582231个。康巴什区被自治区选定为智慧供热示范推广城市,市本级下达经费2000万元,全力推动智慧供热试点项目落地。
三、关于“系统谋划供热路线图和相关引导支持政策”的建议
制定热价方面,2018年12月,我市印发《关于中心城区供热计量价格的通知》(鄂发改价发〔2018〕369号),明确东胜区、康巴什区、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采暖期居民和非居民执行供热计量的价格。采暖期两部制热价为居民基本热价6.15元 /平方米,计量热价25.04元 /吉焦(0.09元 /千瓦时);非居民基本热价8.85元 /平方米,计量热价36.04元 /吉焦(0.13元 /千瓦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定价目录(2021版)>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2021〕1170号),东胜区、康巴什区的供热价格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其余旗区人民政府制定本地区的供热价格。智慧供热方面,依托智慧供热平台,实施供热温度的精准调节,实现清洁高效、精准供热和按需供热,减少能源的消耗,有效解决热能源浪费问题。康巴什区通惠热力公司基于4i智慧供热体系,建成通惠热力智慧供热综合调度平台及手机端APP,在热力站设备保温、优化运行方式、优化设备配置等方面探索和应用。建筑节能方面,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实施方案》(鄂府办发〔2023〕19号),对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加强节能质量管理ꎮ针对既有建筑,市财政2023-2025年每年安排4000万元,按照逐年递减的方式给予资金补助,积极探索新能源+供热领域的应用,“光伏+煤改电”模式,实现绿色供电与清洁供暖互通互联。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光伏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内建标函〔2024〕256号),鼓励其他投资主体在新建公共建筑项目时,同步配套建设光伏设施,鼓励各地结合建筑节能改造计划,以学校、医院和机关办公建筑等既有公共建筑为重点,积极推广安装光伏设施。2023年我市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137万平方米,2024年计划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133万平方米。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0日
(联系人:王兴祖;联系电话:0477-8507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