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部分建设工程项目消防设计质量抽查结果进行复核确认的通知
来源:消防技术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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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2-29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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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强化消防设计、施工质量监管,把好消防安全源头关,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内建质函﹝2021﹞695号)文件精神,我局组织专家对你局受理的上海庙国电双维电厂新建工程2×2000MW空冷超临界发电机组工程、内蒙古雅海能源开发有限公司60万吨液化天然气工程等两个建设项目进行了消防设计质量抽查。经抽查发现,上述两个项目的消防设计及第三方消防技术审查报告均存在明显问题。为确保抽查、处理结果客观公正,保障相关责任主体合法权益,我局决定对质量抽查结果进行复核确认,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确认时间和地点安排
  (一)复核确认时间: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二)复核确认地点:鄂尔多斯市消防技术服务中心(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中石油大厦5楼509办公室)。
  二、复核确认内容
  (一)涉嫌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
  (二)存在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中带有“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要求的非强制性条文规定;
  (三)消防设计文件编制不符合住建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要求;
  (四)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机构未按照法律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住建部有关规定提供全面、客观技术服务。
  三、有关要求
  (一)你局负责通知上述两个项目建设、设计、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机构等相关单位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复核确认。
  (二)项目有关方提出异议的,应安排项目主要负责人(专业人员)参加。异议方应对检查出的问题,现场提供针对性、专业性的书面解释,书面解释应加盖公章。
  (三)项目有关人员如不能到现场进行复核确认的,应提前与我局联系,通过线上方式进行。
  (四)按照鄂尔多斯市疫情防控要求,每个项目参与复核确认人员应控制在5人以内,参与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和14日内未到访过中高风险地区证明。
  联系人:马春蔚,联系电话:13019579332。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29日